2026年度招标:长春国家区域创新中心创新产业园一期基础设施项目人民大街南延工程(二标段)工程检测监测
发布时间:2026年4月20日
(招标编号:WLFW202604-022)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国家区域创新中心创新产业园一期基础设施项目人民大街南延工程(二标段)工
程检测监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60.26万元,招
标人为长春润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主要包括绕城高速-兴民路(桩号1+100至3+500)、兴民路-兴为路(桩号3+500
至5+900)、兴为路-永春快速路(桩号5+900至7+700)道路工程、管线及管沟。其中沙及
但不限于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等全部工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国家区域创新中心创新产业园一期基础设施项目人民大街南延工程(二标段)
工程检测监测: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001长春国家区域创新中心创新产业园一期基础设施项目人民大街南延工程(二标段)
工程检测监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资质(须包含钢结构、地基基
础、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桥梁及地下工程检测)和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计量认
证证书(CMA)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发土工程专业(分项)勘察资质(包括岩
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专业勘察资质。
3.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证及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项目管理团
队人员需满足检测工作需要,由投标人自行配备: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前)完成过至少一项与本项目相类似的
项目业绩(以完成时间为准):
3.5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2年-2024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
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市计报告:②
2025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5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
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6投标人应有良好的信誉
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④拒绝在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中
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
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
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9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进入吉林省从事房屋市政工程应当按照吉建办【2023】32号文件要
求办理入吉信息登记。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4月20日08时30分到2026年04月24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采取网上获取方式。
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潜在投标人需将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法人
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以上复印件盖红章扫描件发至招标
代理机构邮箱(标题请注明项目简称:并在邮件中写明联系人和
联系电话),并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资料是否收到。招标代理机构对获取文件资料进行确认,
确认后将“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潜在投标人邮箱中,潜在投标人需填写完整
并以PDF格式回传至代理机构邮箱,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无误后将向投标人发送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招标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严格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
规规定。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11日13时30分
报名方式:投标单位先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领取登记表。
邮 箱:zbcg2025@163.com
联系人:刘经理
电 话:17801198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