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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所属相关工号整改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 2026-04-23 所属分类: 石油化工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所属相关工号整改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所属相关工号整改项目。

1.2 项目编号:ZKX-XJD-26-00518

内部编号:ZKX20260801C081

1.3 采购单位: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1.5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资金来源已落实。

1.6 采购项目概况:核技所隶属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所本部所属设施楼宇位于北京市房山区北坊村北侧,原子能院院区内。本次标定房屋内外部改造项目包括上述范围内的六处楼宇,施工内容包括内外墙修复、防水排水改造、门窗改造、水电线路改造、建筑物拆除等。

1.7 采购方式:谈判采购。

1.8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1家、100%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2.1.1 615甲工号改造项目

改造包含:外墙空鼓与裂缝修复,增加外保温改造,屋面天沟、檐沟整修,雨水管改造、散水坡道、型材屋面、排水改造等。

2.1.2 计量站东侧平房改造项目

改造包含:建筑物整体拆除、外墙金属门、窗拆除与安装、外墙维修、墙面粉刷以及檐槽修补。

2.1.3 计量站及配楼屋面改造项目

改造包含:拆除计量站主楼和部分配楼屋面和女儿墙原有防水层,屋面基层修补、找平,全新防水层施工,细部节点(阴阳角、管根、落水口、女儿墙、变形缝等)防水加强处理,提升建筑防水性能。

2.1.4 14号库改造项目

改造包含:屋面防水层拆除与新做、外墙金属门、窗拆除与安装、室内天棚墙体铲除与新做;灯具拆除与新作,电气、给排水检修,卫生间整体整修。

2.1.5 精加工厂房项目条保改造项目

改造包含:室内外地面、墙面、吊顶改造,防水改造、更换金属门、窗、建筑物加固、墙体拆除、电路改造等。

2.1.6 201工号临时厂房钢结构加固及房檐维修项目

201工号临时厂房建于2010年,为地上一层门式钢架轻型钢结构,建筑面积约为160.19m2。厂房无结构图纸等相关资料,层高为10m左右,钢柱为HM350X250,钢梁为HN350X175。该房屋共有钢柱8根,钢梁4根,钢檩条24根,柱间支撑4根,刚性系杆8根,水平支撑杆件4根。

另一现状为临时厂房的房檐局部破损,排水管道松脱,需要进行维修。

结构加固工程范围:2×A轴钢柱加固、2×A-B轴钢梁加固、3×A-B轴钢梁加固、在原有两个檩条中间新增1根檩条。

2.2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5日内开工,合同签订后60日内竣工。

2.4 质量要求:满足谈判采购文件要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它营业登记证书。

2)供应商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3)供应商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4)施工团队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具备3年以上相关工程管理经验,能够合理组织施工、协调各方资源,确保工程顺利推进。技术人员需熟悉工程施工规范和技术标准,可对施工过程进行专业指导,及时解决技术难题。须提供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具有3年以上相关工程管理经验承诺函。

5)供应商近三年(以2023年至今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需具有至少1项类似建筑改造工程(装饰改造或屋面防水改造)施工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

6)信誉要求:

 a.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b.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c.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最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d.未被中核集团及院纳入黑名单、灰名单等(不包含已释放的);

 e.不存在核安全监管“两个零容忍”情形,被核安全监管部门明确停工处罚的,或即将面临停工处罚的。

7)其他:a.供应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的报名、下载文件、报价等环节实施过程中,出现IP地址一致等异常情况;b.供应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风险阅知”中出现高风险和中高风险提示情形;采购单位将视情况决定对出现上述情形的供应商进行调查或直接采取处理措施。采购单位如进行调查的,供应商有义务配合调查并按要求做出回应,如供应商未按采购单位要求及时回应的,则采购单位有权根据已知资料和情况做出相关处理决定。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3)不同供应商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4)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6)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根据中国核工业集团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 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6422日至202642717(北京时间)现场不予受理。

4.2 谈判采购文件售价200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580930分,响应文件递交的地点为北京市

6 谈判时间和地点

6.1 谈判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2 谈判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报名资料(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bjzbcg80@163.com)获取投标报

名表

联系人:高工

电话:18515894839

邮箱:bjzbcg8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