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政府办公区光伏发电项目工程施工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在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合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如研学、实践服务业务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财务要求: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应当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国(依据《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3.3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投标人近三年内在代理服务工作中无违规记录及不良行为记录;3在“信用中国“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经营异常名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项目投标活动;
3.4业绩要求: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学校研学或学校服务类的代理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委托代理合同关键页复印件等证明文件):
3.5其他要求: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场地,设课程研发,安全管理等职能部门,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并全程负责(提供团队人员资质证书复印件、社保证明及承诺函);
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招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 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响应均无效;3.7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从2026年4月23日09时00分到2026年4月29日16时00分。获取方式: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将以下报名资科料以清晰可辨并加盖单位公章的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备注公司名称+项目名称的报名资料)发送至指定邮箱(标题请注明公司名称+项目名称,内容中写明供应商报名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邮箱,未注明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自负):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针对本项目及对应编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售价:每套600元人民币,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5月18日09时30分。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开标时间:2026年5月18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长春市。
报名前先将公司营业执照、联系人、电话以及项目名称发送邮件至邮箱并电话告知后获取投标企业备案登记表参与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