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招标编号:HNDQZFCG-2026009)
项目所在地区: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
一、招标条件
说明:
本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77.341779万元,招标人为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法院。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磋商文件;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4月29日09时00分到2026年05月09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并电话通知项目负责人予以确认,逾期不予办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11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湖南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5月11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湖南
七、其他
详见附件
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法院的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2、委托代理编号:HNDQZFCG-2026009
3、采购项目预算:773417.79元
口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1%
4、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物业管理
5、评标方法:口最低价法团综合评分法
6、合同定价方式:区固定总价口固定单价口成本补偿口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
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口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_%:
口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_%;
口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_%: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标的预算773417.79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团专门面向:团中小企业口小微企业口监狱企业口福利性单位。
口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1、获取时间:于2026年04月29日起至2026年05月09日09:00分至17:00分(北京时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办理。
2、磋商文件获取方式: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并电话通知项目负责人予以确认,逾期不予办理。
3、报名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法人委托授权书(委托领取),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磋商文件发售价格:4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年05月11日14:30(北京时间)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湖南
3、开标时间:2026年05月11日14:30(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湖南
注:企业报名前先将公司营业执照、联系人、电话以及项目名称发送邮件至邮箱并电话告知后获取投标企业备案登记表参与投标。
联系人: 王 先 生
电话:183-1119-6869
邮箱:zbcg10014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