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樟园楼餐饮有限公司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ZZH2026-B-050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
一、招标条件
本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300万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其中一标段预算700万元,二标段预算600万元。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食堂食材配送服务一标段、食堂食材配送服务二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食堂食材配送服务一标段: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注:若供应商为分公司,则还须提供总公司同意其独立开展业务的授权,其中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邮政、铁路等特殊行业,可提供总公司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总公司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材料);
(2)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要提供):(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采购活动。食堂食材配送服务二标段: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注:若供应商为分公司,则还须提供总公司同意其独立开展业务的授权,其中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邮政、铁路等特殊行业,可提供总公司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总公司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材料);
(2)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要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05月12日09时00分到2026年05月18日16时00分获取方式:报名前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及参加项目名称至指定邮精获取投标报名表,供应商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携带报名资科进行现场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6月02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6月02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张家港市
七、其他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SZZH2026-B-0501
预算金额:食堂食材配送服务一标段700万元,二标段600万元
最高限价:折扣率不高于100%
采购需求:本次公开招标的标的是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注:若供应商为分公司,则还须提供总公司同意其独立开展业务的授权其中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邮政、铁路等特殊行业,可提供总公司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总公司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材料);
(2)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要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5月12日至2026年05月18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
方式:供应商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携带报名资料进行现场报名。
报名提交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加盖公章)、联系方式、邮精地址。
本次采购文件工本费300元/份,售后一概不退,且仅作为本次采购使用。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6年06月02日14:00
地点:张家港市
五、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壹份
副本份数:贰份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采购活动;2.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二)答疑时间:2026年05月19日
疑问提出的方式:通过书面形式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
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的告知方式:采用发送邮箱的方式告知,投标人可自行下载。
(三)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四)只有在现场报名并成功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报名前先将公司营业执照、联系人、电话以及项目名称发送邮件至邮箱并电话告知后获取投标企业备案登记表参与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