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招标详情-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劳动法律服务供应商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33-26312515)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劳动法律服务供应商招标项目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各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0万元,招标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份有限公可,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提供劳动争议案件(仲裁、诉讼)代理及人力资源管理相关法律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劳动法律服务供应商招标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劳动法律服务供应商招标项目的投标
人资格能力要求:(一)合格投标人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门,台湾地区)合法注册满3年,具有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持有司法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律师事务所执业许
可证且已通过主管部门2025年度考核(①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及通过2025
年度考核记录,若当地律所年检尚未结束,则以上一年度年检合格为准②如分所参与投标
需取得总所对分所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提供总所授权书(格式自拟)、同时提供总所及
分所(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3)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为招标人提供服务的服务团队内所有执
业律师,近三年的(2023年1月1日至今)均不存在因劳动法律服务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或行业处分的情形,且在劳动法律服务领城不存在重大的负面奥情及声誉风险(投标人须提交
以下证明①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附页的“处罚记录”页扫描件:②提供属地司法行
政机关官方网站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及服务团队内所有执业律师的行政
处罚信息查询截图③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关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及服
务团队内所有执业律师的涉诉查询载图)注:本项以总所名文投标的,不接受与分所共用
相关资质证明材料:以分所名义投标的,不接受总所或其他分所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至少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重表,复印件清晰:如2025年财
报未经审计,则提供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如投标人为小、微企业等无需进行财务审
计的单位或有其他特殊原因无进行财务审计的,投标人应提供证明材料进行说明)
5)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的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招标人
和代理机构有权根据评标普要,在评标现场对本条款的相关要求进行网络查询核实,并由评
标委员会根据查询情况予以评判):
6)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从2023年1月1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的
违法记录,无重大的事故,特指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gsxt.gov.cn)中有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列入严
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有权根据评标普要,在评标现场对本
条款的相关要求进行网络查询核实,并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查询情况子以评判)
7投标人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近3年内(从2023年1月1日起至今)无行贿犯罪
记录,特指投标人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未被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s://wenshu.court.gov.cn/)列入“贪污贿赂罪”案由(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有权根据
评标需要,在评标现场对本条款的相关要求进行网络查询核实,并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查询情
况予以评判)。
8投标人加本次招标适动前3年内从2023年1月1日起至今,投标人及其关联实体(包
括但不限于:合伙人、分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与串通投标相关的违法记录,
也未从事过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行为(提供承诺函)。
9)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
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提供承诺函)
10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11)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己知的不合法
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己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
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
责任(提供承诺函)
1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
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13)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提供承诺函)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列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禁入名单
(以招标人内部禁入供应商清单为准):
注:以上是对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进行证明。
本项目不允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6月10日09时00分到2026年06月17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招标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7月02日09时30分
报名方式:投标单位先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领取登记表。
邮 箱:liztoubiao@163.com
联系人:刘经理
电 话:135815907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