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招标公告:平津战役纪念馆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YFZC-2026-A-0071)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平津战役纪念馆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48万元,招标人为平津战役纪念馆。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 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平津战役纪念馆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平津战役纪念馆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平津战役纪念馆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本项目采
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标的名称:平津战役纪念馆消防设施设备维护平津战役纪念馆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项目: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 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运输委市水务局 市政务服务办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 持中小企业政策的通知》(津财采(2022)11号)规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型 或微型企业承接的,对投标报价给予20%的扣除。
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 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 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2)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号)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 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查询截止时点为本项目评审结束时间。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 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
(2)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或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专用 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公司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自行编写无效等); 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4)税款所属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
(专用收据或税务部门出具的不欠税证明等):
纳税零申报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1)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 且加盖受理章:2)网络申报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5)供应商须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上注册成功,提供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 系统”上注册有效的截图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 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7月01日08时30分到2026年07月08日16时00分
售价:500元/本。(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 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7月14日14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7月14日14时30分
七、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注:邮件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
邮 箱:gxzb1688@163.com
联系人:刘经理
电 话:18500937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