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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招标详情-中国光大银行XC办公终端及配件选型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6-07-13 所属分类: 石油化工

最新招标详情-中国光大银行XC办公终端及配件选型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地区:北京

时间:2026-07-13

内容:

中国光大银行XC办公终端及配件选型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Z202603300010)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光大银行XC办公终端及配件选型入围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光大银行XC办公终端及配件选型入围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国光大银行XC办公终端及配件选型入围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7月06日09时00分到2026年07月29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招标公告其他内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7月30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北京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7月30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北京市

七、其他

受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中国光大银行XC办公终端及配件选型入围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投标人参与。

1. 项目名称:中国光大银行XC办公终端及配件选型入围项目

2. 项目编号:GZ202603300010

3.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且已落实

4. 项目性质:货物采购

5. 采购数量:详见招标要求

6. 实施地点:国内招标人指定位置

7. 招标内容:中国光大银行XC办公终端及配件选型入围,拟采购日常办公所需的台式机、笔记本及配件

8. 合作期限:有固定期限,1年

9. 中标数量:两家

10.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或开办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或特殊普通合伙单位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提供近3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应至少包含:①审计报告正文;②资产负债表;③利润表或收入费用表(事业单位提供);④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近三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提供承诺函);

(4)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以下资料:①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任意1个月的增值税缴纳证明文件。如依法免税的,须提供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②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5)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投标人提供承诺函);

(6)投标人须在以往中国光大银行的采购项目中没有过欺骗、欺诈的行为或不良记录(投标人提供承诺函);

(7)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工商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即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安全生产黑名单(即: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法人))”。投标人不得被列入“行业黑名单”及中国光大银行“供应商黑灰名单”(本项投标时不需提供证明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后初步评审前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以查询结果为准,并由招标代理机构留存打印截图。若查询结果涉及上述失信情况的,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8)投标人应依法取得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或营业办公场所房产证明和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涉及房屋转租的,须同时提交相应证明,以确保转租行为合法有效。特殊情况的,除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外,还需提供产权单位出具的允许投标人在其房产内营业办公的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文件之一:①投标人自有房产的,须提供房产证明文件;②投标人租赁办公场所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及出租方的房产证明文件,涉及房屋转租的,须同时提交相应证明,以确保转租行为合法有效;③由第三方免费提供给投标人使用办公场所的,须提供第三方的自有房产证或第三方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涉及房屋转租的,须同时提交相应证明,以确保转租行为合法有效),以及由第三方出具的将房屋提供给投标人使用的相关说明文件(加盖第三方公章的原件或复印件);

(9)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工商登记的联系电话和注册地址相同的情况(按招标文件给定格式提供证明资料);

(10)投标人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能够直接和招标人签署项目合同(投标人提供承诺函);

(1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投标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12)投标人须为产品原厂商或为具备原厂商针对本次项目授权的代理商(提供原厂商授权书或投标人为本次项目所投产品原厂商的说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 本项目核心产品XC办公终端投标品牌数量达到5个时方可开标。

12. 招标文件发售:

(1)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只有经过招标代理机构初步审查的潜在投标人方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对潜在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只作初步审查,不作为最终审查。资格最终审查将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的证明文件在评标时不作为评审依据,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另行提供能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

- 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被授权人近3个月在本公司(含分公司)直接缴纳且连续缴费月数大于等于3个月的(且截止月至少包括2026年05月)“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必须体现缴费单位名称、缴费个人姓名、社会保障号码(至少保留社会保障号码后6位)、缴费起止年月,以及提供鉴定真伪的查询方式);

-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提供近3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应至少包含:①审计报告正文;②资产负债表;③利润表或收入费用表(事业单位提供);④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近三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 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以下资料:①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任意1个月的增值税缴纳证明文件。如依法免税的,须提供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②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 投标人应依法取得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或营业办公场所房产证明和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涉及房屋转租的,须同时提交相应证明,以确保转租行为合法有效。特殊情况的,除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外,还需提供产权单位出具的允许投标人在其房产内营业办公的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文件之一:①投标人自有房产的,须提供房产证明文件;②投标人租赁办公场所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及出租方的房产证明文件,涉及房屋转租的,须同时提交相应证明,以确保转租行为合法有效;③由第三方免费提供给投标人使用办公场所的,须提供第三方的自有房产证或第三方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涉及房屋转租的,须同时提交相应证明,以确保转租行为合法有效),以及由第三方出具的将房屋提供给投标人使用的相关说明文件(加盖第三方公章的原件或复印件);

- 投标人须为产品原厂商或为具备原厂商针对本次项目授权的代理商(提供原厂商授权书或投标人为本次项目所投产品原厂商的说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招标文件售价:RMB 300元(售后不退);

(3)获取时间:2026年07月06日至2026年07月29日,每天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获取方式:将获取招标文件所需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合并成一个PDF文档)通过邮件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等待审核。资料无误且付款成功后,我司工作人员将本项目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登记邮箱。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13.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6年07月30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4. 开标地点:北京市。

15.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注:将所投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邮 箱:liztoubiao@163.com

联系人:刘经理   135815907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