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招标公告:莆田第十四中学食堂委托用工服务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莆田第十四中学食堂委托用工服务采购的潜在投标人应于2026年08月1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YL[GK]20260772
项目名称:莆田第十四中学食堂委托用工服务采购
预算金额:1150000元/年(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150000元/年(人民币)
采购需求:
食堂委托 用工服务1150000元/年
合同履行期限:1+1年(具体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 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 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 为服务类采购,采购标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餐饮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
资格承诺函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 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 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 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 明材料。
投标人经营(生 产)许可证明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 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件复印 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国家有关行政部门 有颁发新的食品方面许可证书的,应从其规定,投标人须在投标 文件中做出书面说明。
食品安全承诺函
投标人近3年(自2023年1月1日起)内未发生过食品安全事故或 未受到相关食品安全行政处罚(警告、通报批评除外)。须提供 有效响应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7月21日至2026年07月28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8月1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1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注:邮件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
邮 箱:gxzb1688@163.com
联系人:刘经理
电 话:18500937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