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招标公告: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小学食堂托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SGL【2026】0723号)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郑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小学食堂托管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学生午
餐暂定15元/人/餐(如政策发生变化,以政策为准),在校师生约 2050人(具体就餐人数以实际为准),招标
人为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小学。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按照招标人要求为全体师生提供午餐,在校师生约2050人(具体就餐人数以实 际为准),包括食材采
购、加工制作,餐饮服务、食堂日常管理及餐厨保洁、定时消杀、保 障学生安全用餐。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小学食堂托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小学食堂托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 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
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 码)
2、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提供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 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的财务
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公司成 立年度起提供对应年度审计报告:投标人无
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提供开标前6个月内银行 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6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的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
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 提供相应的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
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证明材
料,提供声明函。
6、投标人需具有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7、投标人其他要求:
(1)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 “失信被执行人”一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或者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如有),并提供查询网页,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
标资格。(查 询网页须显示查询日期,查询日期在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 标段的投标【提供在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 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
更信息)】。
8、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安全合格产品,因产品问题而发生的食物中毒等群体 事故,由投标人承担
经济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该承诺格式自拟)。
9、投标人应保证在以往经营过程中无食物中毒、恶性事件、生产事故、重大投诉等安全事 故发生(该承诺格式
自拟)。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注:邮件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
邮 箱:gxzb1688@163.com
联系人:刘经理
电 话:18500937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