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招标公告:曾都区洛阳初级中学学生食堂劳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ZWD-SZ2026-021)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
一、招标条件
本曾都区洛阳初级中学学生食堂劳务外包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学生
食堂餐费,招标人为曾都区洛阳初级中学。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学生食堂劳务外包,学校现有就餐人数约600人左右,提供早、中、晚餐,拟采购一家专业餐饮服务公司
提供食堂劳务服务。食堂劳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食堂熟食制作、餐具回收、清洗消毒、食水处理、用餐环境、
卫生管理(主要包括就餐区域及操作间)、学生安全管理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曾都区洛阳初级中学学生食堂劳务外包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曾都区洛阳初级中学学生食堂劳务外包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不接受大型企业投标,同时投标人应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监狱企
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如是监狱企业或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监狱企业证明
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餐饮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相关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3.2供应商须提供本次采购活动中没有伪造证件和虚假证明材料的书面承诺;
3.3投标人信誉要求:①未被责令停业(提供书面承诺);②未被暂停投标资格(提供书面承诺);③财产未被
接管或冻结(提供书面承诺);④近三年来,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事故(提供书面承诺)
和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
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用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⑤近
三年内,无食品安全或其他较大责任事故记录,无不良诚信记录,在全国学校后勤餐饮服务企业库中无差评记录
(提供书面承诺);
3.4投标人须承诺若中标不得以任何名义形式区域转包经营或分包经营或委托他人经营等。;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7月29日09时00分到2026年08月04日17时00分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请携带资格证明材料领取招标文件,要求如下:(1)法定代表人
自己领取的,
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详见附件下载)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
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下载)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3)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按要求填写内容
完整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采购项目报名表。文件售价: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18日15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18日15时00分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WD-SZ2026-021
2.项目名称:曾都区洛阳初级中学学生食堂劳务外包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元
5.最高限价:按月餐费的20%作为最高限价。
6.采购需求:学生食堂劳务外包,学校现有就餐人数约600人左右,提供早、中、晚餐,拟采购一家专业餐饮服
务公司提供食堂劳务服务。食堂劳务服务包括
但不限于:食堂熟食制作、餐具回收、清洗消毒、食水处理、用餐环境、卫生管理(主要包括就餐区域及操作
间)、学生安全管理等。
7.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一年。一年期满考核合格,经双方协商后可续签下一年合同,最多可续签二次。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1.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注:邮件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
邮 箱:gxzb1688@163.com
联系人:刘经理
电 话:18500937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