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招标公告: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放疗中心检测相关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6-SSS-23)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泰安市
一、招标条件
本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放疗中心检测相关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
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4.18万元,招标人为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
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放疗中心检测相关设备采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放疗中心检测相关设备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放疗中心检测 相关设备采购项目)的投
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
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有相应的供货及安装调 试能力;
3、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供应 商为制造商的,须提
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供应商须提 供所投设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
械注册证》(如有附表,须提供附表)等齐全有效证 件。
投标产品非医疗器械的,其制造商、代理商应具备国家、行业规范资质资格要求,并提供相 应齐全有效证件。
4、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8月04日08时30分到2026年08月10日17时00分
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供应商 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
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法定代表人授 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如为法定代表人提供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等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26日08时30分
注:邮件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
邮 箱:gxzb1688@163.com
联系人:刘经理
电 话:18500937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