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2026年度宣传物料制作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地区:广东
受 南方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 的委托,拟对 2026年度宣传物料制作服务采购项目 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NFQYCG2026018
项目名称: 2026年度宣传物料制作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金额(元): 500,000.00
投标最高限价(折扣率): 0<投标折扣率≤100.00%
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本项目拟 采购 1家供应商提供日常宣传物料制作等服务。由采购人在具体采购时发出制作需求, 成交 供应商根据采购人的需求制作相应宣传物料,并运输、安装于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详细需求请见 磋商 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起 1年或采购费用总额累计达到本项目预算金额 500000.00元 时止,以先到为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响应供应商 应具备以下规定的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响应 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扫描件;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响应供应商 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四种证明材料之一即可) 1.提供 2025 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报告须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并能清晰显示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印章和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且能反映审计结论; 2.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要求:提供 响应 截止之日前 6个月内(含 响应 截止时间当月)任意一个月出具的资信证明。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应另附开户许可证(无开户许可证的,可提供由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公户账户主档)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 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4.提供《 响应供应商 资格信用承诺函 》(详见 响应 文件格式);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响应供应商 可提供但不限于以下举例的证明材料。 (如经营场所、所拥有的设备、资源等图片描述或材料复印件);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 响应供应商 资格信用承诺函 》(详见 响应 文件格式);
(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资格的声明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进行承诺或提供《 响应供应商 资格信用承诺函 》(详见 响应 文件格式)。重大违法记录,是指 响应供应商 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 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 响应供应商 应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 采购 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响应供应商 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 响应供应商 ,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 2026年8月10日至2026年8月17日 (磋商文件的获取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 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采用电子邮件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并获取磋商文件。
3、现场获取磋商文件地点:佛山市
5、售价(元):0
6、资料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注明:“ 2026年度宣传物料制作服务采购项目 ”报名资料)。
四、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及截止时间
递交时间: 2026年8月20日9点 0 0分 至 9点30分 (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 2026年8月20日9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
五、磋商时间
时间: 2026年8月20日9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 广东省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自 2026年8月10日至2026年8月17日 止。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
联系人:王 先 生
咨询电话:183-1119-6869
邮箱:zbcg10014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