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安宁市太平卫生院新院医用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GHAZ【2026】079)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昆明市
一、招标条件
本安宁市太平卫生院新院医用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360100.00元,大写:叁拾陆万零壹佰元整,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360100.00元,大写:叁拾陆万零壹佰元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安宁市太平卫生院新院医用设备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安宁市太平卫生院新院医用设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的,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法定代表人与其经营者或负责人定义相同);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1年(2022年至今任意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出具银行发出资信证明,若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12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若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
书;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2023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声明中包含本次采购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1具有企业负责人资质的分公司或分支机构也可参与投标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1.6.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之前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网址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结果以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的结果为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复印件加盖公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8月11日09时00分到2026年08月17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报名及邮箱报名(详见公开招标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31日 14时30分
递交方式:云南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31日 14时30分
开标地点:云南
七、其他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
联系人:王 先 生
咨询电话:183-1119-6869
邮箱:zbcg10014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