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绥阳县中等职业学校智能制造专业部新能源汽修实训室设备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绥阳县中等职业学校智能制造专业部新能源汽修实训室设备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贵州)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6年8月2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XZB-2026-08-10
项目名称:绥阳县中等职业学校智能制造专业部新能源汽修实训室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269800.00元
最高限价:269800.00元
采购需求:采购新能源汽修实训室设备1批(具体详见采购清单)
交货期:3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等属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证明材料;
1.2、提供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自行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3、投标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供应商;
1.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自行提供声明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合法有效的经法定审计机构审计的2024或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须加盖审计机构章)或2026年至今任意季度的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有效期内的企业资信证明;
1.6、投标供应商须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6年以来任意1个月缴纳的完税凭证或银行回单(未发生缴税情况的,须提供零申报证明,即提供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申报证明或加盖税务机关公章的申报表或自行在网上申报系统中打印的已申报报表)。依法免税的,须提供供应商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
1.7、投标供应商须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6年以来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以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社保资金收据凭证或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本单位社保缴纳花名册或向税务机关缴纳社保费的完税证明或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其他社保交纳证明为准)。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供应商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该项目属于工业
根据《政府招标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及相关规定,在技术、商务等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 20% 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声明函所载内容必须真实,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包括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依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 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执行。根据《财库〔2014〕68 号》文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 政 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特定资格条件:无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6年8月 12 日至 2026年8月 18 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贵州
方式:现场获取PDF电子档文件
(注: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需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并提供上述申请人资格要求的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购买《磋商文件》后才能取得投标资格;)
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截止时间:2026年8月2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贵州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
联系人:王 先 生
咨询电话:183-1119-6869
邮箱:zbcg10014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