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招标公告:上海市监狱管理局青东所罪犯食堂用具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省份:上海
时间:2026-08-12
内容:
上海市监狱管理局青东所罪犯食堂用具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采招2026-1900)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市辖区,青浦区
一、招标条件
本青东所罪犯食堂用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财力资金)39.58万元,招标人为上海市监狱管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1. 采购内容:本项目拟选取一家合格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青东所罪犯食堂用具采购及配套服务,主要包括保温餐车、餐车牵引车、手动推车、双门留样柜、食品安全检测仪器等。质保期不少于1年。(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书)
2. 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 交付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内根据采购人要求完成货物的配送、安装、调试、培训等全部工作并验收合格。
4. 采购预算:39.58万元。
5. 最高限价:39.58万元,单价最高限价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青东所罪犯食堂用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青东所罪犯食堂用具)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10%的价格扣除优惠;
(2)扶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将其视同小微型企业;
(3)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对财政部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财库〔2019〕19号文公布的节能环保产品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实行优先采购,对节能产品品目清单中以“★”标注的产品,实行强制采购;
(4)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认证证书方能享受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政策。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的信用记录为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8月13日09时00分到2026年08月19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上述时间范围内委派授权代表携带授权委托书(含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至上海市现场缴纳工本费并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工本费6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25日13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25日13时30分
开标地点:上海市。
注:将所投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邮 箱:liztoubiao@163.com
联系人:刘经理 135815907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