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招标公告:2026年园区污水处理一体化设施污泥处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省份:天津
内容:
(项目编号:HSZB2026-072)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武清区
一、招标条件
本2026年园区污水处理一体化设施污泥处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58.8万元,招标人为天津京滨工业园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026年园区污水处理一体化设施污泥处置项目,具体详见文件及项目需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2026年园区污水处理一体化设施污泥处置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2026年园区污水处理一体化设施污泥处置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 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B.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注:A、B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 供应商须提供2026年01月01日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文件(依法免税或无欠税的,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或无欠税的证明文件;纳税零申报的应提供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或网络申报截图加盖单位公章)和2026年01月01日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文件(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需提供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4. 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 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 供应商若为法人参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为被授权人参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受托人在本公司近一个月的个人社保缴费证明;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8月20日09时00分到2026年08月26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
网上报名:请提供联系人、手机号及资格要求中全部资料(须在有效期内)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后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进行报名(标题请注明项目编号及单位名称,仅工作日)。
现场报名:请提供资格要求中全部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递交资料进行报名(仅工作日)。
文件费: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31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现场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31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
注:邮件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
邮 箱:gxzb1688@163.com
联系人:刘经理
电 话:18500937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