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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最新招标公告-银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三医协同大数据中心、健康大脑、数字健康档案项目咨询设计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 2026-08-23 所属分类: 石油化工

2026最新招标公告-银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三医协同大数据中心、健康大脑、数字健康档案项目咨询设计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省份:宁夏

时间:2026-08-21

内容:

银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三医协同大数据中心、健康大脑、数字健康档案项目咨询设计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银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三医协同大数据中心、健康大脑、数字健康档案项目咨询设计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0万元,招标人为银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根据银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三医协同大数据中心、健康大脑、数字健康档案项目及建设单位需求,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编制服务,包含项目勘察、调研、需求分析、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编制服务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银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三医协同大数据中心、健康大脑、数字健康档案项目咨询设计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银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三医协同大数据中心、健康大脑、数字健康档案项目咨询设计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登记许可证明材料等),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1.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函)

注:1.3-1.6条款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4.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甲级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专业甲级资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8月21日00时00分到2026年08月28日23时59分

获取方式:报名登记后联系代理机构领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01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宁夏银川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01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宁夏银川市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银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三医协同大数据中心、健康大脑、数字健康档案项目咨询设计服务

2.项目编号:宁恒诚(招)字[2026]-055号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元):200000.00,其中三医协同大数据中心预算80000.00元、健康大脑预算80000.00元、数字健康档案预算40000.00元。

5.采购需求:根据银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三医协同大数据中心、健康大脑、数字健康档案项目及建设单位需求,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编制服务,包含项目勘察、调研、需求分析、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编制服务等。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登记许可证明材料等),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1.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函)

注:1.3-1.6条款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4.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甲级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专业甲级资质。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6年8月21日至2026年8月28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00: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报名登记后联系代理机构领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9月0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宁夏银川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规定时间内填写附件中的回执单,将加盖公章的回执单扫描件发送至公司邮箱进行登记。

注: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进行登记的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注: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注:将所投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邮 箱:liztoubiao@163.com

联系人:刘经理   135815907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