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通化市中心医院中秋节职工福利品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概况通化市中心医院中秋节职工福利品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省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9月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JLSBLB2026-CG173
项目名称:通化市中心医院中秋节职工福利品采购项目
采购内容:为通化市中心医院中秋节职工福利品采购,每份200元,共1625份(份数如有变动,结算金额按照实际份数结算),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采购预算:32.5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2026年9月21日-2026年9月24日乙方按约定提供合格商品及福利券兑换服务)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达到采购人指定的标准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②《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③《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④《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⑤《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等国家最新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投标人为生产商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表》;
(3)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至今)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ww.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
(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6)投标人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
(7)拒绝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参与投标;
(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8月26日至2026年9月1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
方式:现场获取或通过发送邮件至进行获取,需提供下述资料加盖公章(鲜章)复印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
(3)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投标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形式的,投标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以上材料加盖公章(鲜章)的彩色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进行网上报名(标题注明项目名称,并写明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及邮箱),并与采购代理机构负责人确认报名材料是否合格,未确认或因未注明联系方式导致无法确认的,投标报名无效。对报名成功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投标人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将电子版连同加盖单位公章的清晰可辨的扫描
件(PDF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
4.4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9月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
五、开启
时间:2026年9月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
联系人:王 先 生
咨询电话:183-1119-6869
邮箱:zbcg10014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