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宁蒗彝族自治县中医医院老年病科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宁蒗彝族自治县中医医院老年病科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丽江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9月0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HW2026039
2.项目名称:宁蒗彝族自治县中医医院老年病科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采购预算:56.00万元
5.最高限价:56.00万元
6.采购需求:
序号是否进口设备名称数量单位备注1否※体外反博治疗仪1台核心产品2否除颤监护仪1台3否心电图机1台4否双通道微量泵1台5否体重仪1台6否电针仪5台7否轮椅3台8否治疗车5辆9否中频电疗仪4台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运输、安装、调试,确保设备正常投入使用。
8.质保期:3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①若为企业法人:则提供“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则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③若为其他组织:则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则提供“身份证明材料”。(注:上述材料需提供扫描件)
1.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①提供2022年(含2022年)至今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及财务
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供应商为自然人的也可提供承诺函,为非营利性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或者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也可提供以符合财务会计制度为准的证明材料或者提供承诺函);②提供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或银行存款证明或其他财务说明;③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的谈判担保函。(注:上述证明材料,提供任意一种即可;财务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网址:http://acc.mof.gov.cn)取得赋码,未取得赋码的财务报告视为无效。)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产明或证明材料
4.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提供税款所属时期在2025年6月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注:成立未满或刚满3个月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相关纳税证明或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②提供费款所属时期在2025年6月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任意3个月的杜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成立未满或刚满3个月地提供成立以来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不需要缴纳杜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视作未列入失信名单)(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当天)进行查询,供应商无需查询):②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产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采购项目。(1)评审时对符合要求的小型和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之规定(1)所响应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需提供所响应产品的《第
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供应商为制造商的,还需提供制造商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2)所响应产品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所有类型供应商均需提供所响应产品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制造商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3)非制造商投标(经销商、代理商等)的,所响应产品仅包含第二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供应商有效期内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响应产品包含第三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供应商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涵盖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可不再单独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8月26日至2026年08月28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
地点:丽江市
方式:现场获取,供应商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或证件前来报名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鲜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购买除外);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鲜章);
(4)公司资质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鲜章);
(5)投标供应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加盖鲜章)
注:以上资料不齐的将被拒绝报名和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9月0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丽江市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9月0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丽江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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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
联系人:王 先 生
咨询电话:183-1119-6869
邮箱:zbcg10014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