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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河南明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巩义分公司宇华中央名苑(一二期)更换电梯项目

发布日期: 2026-09-07 所属分类: 石油化工

最新-河南明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巩义分公司宇华中央名苑(一二期)更换电梯项目

1.招标条件

受河南明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巩义分公司的委托,就宇华中央名苑(一二期)更换电梯项目进行,资金来源为:超长期特别国债和房屋专项维修资金,资金已落实。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2.1项目名称:宇华中央名苑(一二期)更换电梯项目

2.2项目编号:【HXZB20260960

3.项目简要说明

3.1招标范围:本项目更换电梯共计12台,分别是:宇华一期15号楼(12)4单元、宇华一期16号楼(11)2单元、宇华一期18号楼(10)3单元、宇华一期19号楼(8)2单元共4台电梯;宇华二期1号楼1单元、宇华二期1号楼4单元、宇华二期2号楼1单元、宇华二期3号楼4单元、宇华二期5号楼3单元、宇华二期6号楼1单元、宇华二期9号楼3单元、宇华二期12号楼3单元共8台电梯,包含旧电梯的拆除(拆除的电梯归小区业主所有,投标人无处置权)、新电梯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运输、保险、培训、质保等服务,以及质保期内的配件供应,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2预算金额:179.26万元。

3.3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成。

3.5质量要求:合格,达到验收要求,提供供货电梯的型式试验证书、出厂合格证,并取得《电梯使用标志》。

3.6质保期:自电梯经过当地特种设备质量安全监督部门验收合格并取得监督检验报告之日起不低于5年。

3.7免费维保期:自电梯经过当地特种设备质量安全监督部门验收合格并取得监督检验报告之日起不低于5年。

3.8标段划分:1个标段。

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4.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需为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公布的电梯更新企业“白名单”中的企业(提供电梯更新企业“白名单”截图)

4.2投标人若为电梯制造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括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包括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及以上,电梯制造商参与投标的,不得就本项目另行授权代理商。

4.3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括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包括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及以上,并具有电梯制造商对该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授权合法有效,内容清晰明确(注:一个品牌只能有一家代理商参与,授权的电梯制造商须满足4.2条要求)

4.4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一级注册建造师提供电子注册证书)和有效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且在投标单位注册,提供人员证书及在投标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至少包括1月份(1)以来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4.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是企业法人的,应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或三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如无,可不提供)及其附注,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有效期内的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近一年的资产负债表)

4.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能够及时响应客户服务需求,承诺接入市物联网智能化监管平台,加装电梯电动自行车阻止器,有本地化服务团队(提供承诺函)

4.7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1月份(1)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保和税收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8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4.9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相关主体【包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打印页或截图,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其投标无效。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的日期,查询时的日期须在发布之日后。

注:对于投标人未附查询记录或查询记录不符合上述要求或评标委员会对查询记录有异议的,可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4.10单位负责人或者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信息为准)

4.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获取信息

5.1时间:0908日至0914日,每天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5.2地点:郑州市

5.3获取方式:各潜在投标人无须到现场获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须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提供以下资料:①加盖公章的“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格式详见附件1);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或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2)、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③企业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文件;④招标文件费用转账凭证;以上资料合并扫描成一个PDF发送至邮箱。招标代理机构收到资料后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回至投标人邮箱。

5.4售价:500/份,售后不退。投标人应在发送邮件的当天,采用银行公对公转账方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09291430(北京时间)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河南省郑州市

7.开标信息

7.1开标时间:09291430(北京时间)

7.2开标地点:河南省郑州市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

联系人:王  

咨询电话:183-1119-6869

邮箱:zbcg10014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