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科研设备一批-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FX2026-SH203)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厦门市
一、招标条件
本科研设备一批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86万元,本项自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科研设备一批,一批;其他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科研设备一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科研设备一批)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单位负责人授权书: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5)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
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3.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相关证
明材料(详见响应文件格式5-3-2);或采用资格承诺制,根据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供应商资格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5-3-1)。未按以上要求提供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4.供应商应根据所响应的医疗器械分类,提供以下材料第 类医疗器械应提供产品的“第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及“第 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复印件。第 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应提供产品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
5.供应商所响应的医疗器械若含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应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若含有第三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应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供应商为产品的生产企业,应在响应文
件中提供所投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的“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报价。
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09日00时00分到2026年09月16日23时59分
获取方式:在线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0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厦门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20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厦门市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
联系人:王 先 生
咨询电话:183-1119-6869
邮箱:zbcg10014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