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甘肃省张掖市山丹县石羊河中下游防沙治沙林草综合治理项目(山丹县项目区)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10月10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JYB2609125
项目名称:甘肃省张掖市山丹县石羊河中下游防沙治沙林草综合治理项目(山丹县项目区)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8,258,4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甘肃省张掖市山丹县石羊河中下游防沙治沙林草综合治理项目(山丹县项目区)(一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3,702,033.54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1 | 林木抚育管理服务 | 甘肃省张掖市山丹县石羊河中下游防沙治沙林草综合治理项目(山丹县项目区)(一包)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702,033.54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合同包2(甘肃省张掖市山丹县石羊河中下游防沙治沙林草综合治理项目(山丹县项目区)(二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3,819,579.72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2-1 | 林木抚育管理服务 | 甘肃省张掖市山丹县石羊河中下游防沙治沙林草综合治理项目(山丹县项目区)(二包)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819,579.72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合同包3(甘肃省张掖市山丹县石羊河中下游防沙治沙林草综合治理项目(山丹县项目区)(三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5,425,504.88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3-1 | 林木抚育管理服务 | 甘肃省张掖市山丹县石羊河中下游防沙治沙林草综合治理项目(山丹县项目区)(三包)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5,425,504.88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合同包4(甘肃省张掖市山丹县石羊河中下游防沙治沙林草综合治理项目(山丹县项目区)(四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5,311,281.86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4-1 | 林木抚育管理服务 | 甘肃省张掖市山丹县石羊河中下游防沙治沙林草综合治理项目(山丹县项目区)(四包)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5,311,281.86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甘肃省张掖市山丹县石羊河中下游防沙治沙林草综合治理项目(山丹县项目区)(一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若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对中小微企业执行(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对其投标报价按15%扣除后的价格作为其评标价。不符合文件的规定企业的产品价格不予扣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5%的扣除。(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5%的扣除。(4)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中的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5)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200万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单位应当面向中小企业采购。(6)根据张掖市财政局、张掖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开展“政采贷”工作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的通知,此项目可执行该通知中的相关优惠政策。(7)本项目(是/否)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合同包2(甘肃省张掖市山丹县石羊河中下游防沙治沙林草综合治理项目(山丹县项目区)(二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若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对中小微企业执行(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对其投标报价按15%扣除后的价格作为其评标价。不符合文件的规定企业的产品价格不予扣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5%的扣除。(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5%的扣除。(4)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中的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5)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200万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单位应当面向中小企业采购。(6)根据张掖市财政局、张掖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开展“政采贷”工作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的通知,此项目可执行该通知中的相关优惠政策。(7)本项目(是/否)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合同包3(甘肃省张掖市山丹县石羊河中下游防沙治沙林草综合治理项目(山丹县项目区)(三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若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对中小微企业执行(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对其投标报价按15%扣除后的价格作为其评标价。不符合文件的规定企业的产品价格不予扣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5%的扣除。(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5%的扣除。(4)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中的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5)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200万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单位应当面向中小企业采购。(6)根据张掖市财政局、张掖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开展“政采贷”工作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的通知,此项目可执行该通知中的相关优惠政策。(7)本项目(是/否)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合同包4(甘肃省张掖市山丹县石羊河中下游防沙治沙林草综合治理项目(山丹县项目区)(四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若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对中小微企业执行(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对其投标报价按15%扣除后的价格作为其评标价。不符合文件的规定企业的产品价格不予扣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5%的扣除。(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5%的扣除。(4)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中的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5)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200万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单位应当面向中小企业采购。(6)根据张掖市财政局、张掖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开展“政采贷”工作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的通知,此项目可执行该通知中的相关优惠政策。(7)本项目(是/否)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甘肃省张掖市山丹县石羊河中下游防沙治沙林草综合治理项目(山丹县项目区)(一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无
合同包2(甘肃省张掖市山丹县石羊河中下游防沙治沙林草综合治理项目(山丹县项目区)(二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无
合同包3(甘肃省张掖市山丹县石羊河中下游防沙治沙林草综合治理项目(山丹县项目区)(三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无
合同包4(甘肃省张掖市山丹县石羊河中下游防沙治沙林草综合治理项目(山丹县项目区)(四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09月19日 至 2026年10月09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6年10月10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该项目采用“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网上开评标”系统,各投标单位在参与投标时相关操作详见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下载专区”→“操作手册”→(“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手册”、“甘肃省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手册”、“甘肃省交通工程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注:供应商(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开始之前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响应文件,并将哈希编码上传至“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网上开评标”系统,开标组织人员点击“开始开标”后,供应商(投标人)将加密的投标文件(.tbsx)上传至“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网上开评标”系统。(为保证开标顺利,各投标单位须提前准备好加密的投标文件(.tbsx),避免因网站及软件试运行等不可控因素造成无法上传等情况发生);
2.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甘肃政府采购网及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网上开评标系统,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或关注信息公布栏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特别强调:1.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投标方式,不接受供应商递交的纸质响应文件,供应商将电子响应文件(加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提交到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网上开评标”系统,如供应商个人问题,在开标时未及时上传加密响应文件(.tbsx)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开评标系统如有疑问可与甘肃文锐电子交易网络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联系,联系人:李锦春,联系电话:0931-4267890;2.本次开标不提供资质原件,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须提交投标承诺书(格式自拟),其承诺内容包括:供应商具备本项目投标资格,投标文件中资格及证明材料均真实有效(所有资料均提供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印章导入电子投标文件中),如有违法行为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负责;3.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时间:供应商应在其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招标文件的内容提出质疑。开标结束后,不再受理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
1.该项目采用“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网上开评标”系统,各投标单位在参与投标时相关操作详见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下载专区”→“操作手册”→(“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手册”、“甘肃省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手册”、“甘肃省交通工程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注:供应商(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开始之前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响应文件,并将哈希编码上传至“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网上开评标”系统,开标组织人员点击“开始开标”后,供应商(投标人)将加密的投标文件(.tbsx)上传至“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网上开评标”系统。(为保证开标顺利,各投标单位须提前准备好加密的投标文件(.tbsx),避免因网站及软件试运行等不可控因素造成无法上传等情况发生);
2.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甘肃政府采购网及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网上开评标系统,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或关注信息公布栏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特别强调:1.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投标方式,不接受供应商递交的纸质响应文件,供应商将电子响应文件(加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提交到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网上开评标”系统,如供应商个人问题,在开标时未及时上传加密响应文件(.tbsx)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开评标系统如有疑问可与甘肃文锐电子交易网络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联系,联系人:李锦春,联系电话:0931-4267890;2.本次开标不提供资质原件,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须提交投标承诺书(格式自拟),其承诺内容包括:供应商具备本项目投标资格,投标文件中资格及证明材料均真实有效(所有资料均提供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印章导入电子投标文件中),如有违法行为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负责;3.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时间:供应商应在其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招标文件的内容提出质疑。开标结束后,不再受理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山丹县林业和草原局
地址:山丹县何克路(原武装部)
联系方式:0936-27211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甘肃金言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汇丰大厦A段5楼
联系方式:183938930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艳萍
电话:18393893025
甘肃金言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