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BZJ2026062)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
一、招标条件
本大宗固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二期)总承包(EPC)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100万元,招标人为湖北香金科技产业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大宗固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二期)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1718.00平方米,项目计容面积约2149平方米。主要包括核心生产车间及配套附屋设施。其中核心生产车间长约89m、宽约30m,单层建筑面积约2670平方米,车间内部按生产工序科学划分原料储存区、配料搅拌区、成型压制区、湿坯养护区、成品堆放区等功能区块,可实现全流程闭环标准化生产。项目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约9000平方米,主要新建原料筒仓、原料堆棚、配电房、中控控制室、环保除尘设施、综合办公楼等生产、办公配套建(构)筑物同步配套建设室外管网、厂区绿化、景观工程、给排水系统、强弱电工程、智能监控系统、消防系统等全套基础配套设施,全面保障厂区规范化、常态化运营。生产产线方面,项目新建多条专业化固废综合利用生产线,包含年消纳10万吨炉渣混凝土砌块生产线1条、年产20万吨预拌砂浆生产线1条、30吨/小时粉体磨生产线1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大宗固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二期)总承包(EPC):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大宗固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二期)总承包(EPC))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资质等方面具有履行本项目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依法取得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①工程设计资质: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建筑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按照对应的联合体分工职责分别具备以上资质。
(3)业绩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任意一方)至少承接过下列任意一项业绩:
①近5年(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往前推算的5年)承接过1项项目投资估算1000万元及以上类似项目设计业绩;
②近5年(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往前推算的5年)承接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类似项目施工业绩:
③近5年(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往前推算的5年)承接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类似项目总承包(EPC)业绩。
(4)人员要求:
①投标人拟派项目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承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
②投标人拟派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③投标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和建筑工程相 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④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提交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及其他成员单位各自的权 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以及各自分工所占合同工作量的比例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22日09时00分到2026年09月29日17时30分、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和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资质证明扫描件、获取招标文件,逾期将不予受理。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6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16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湖北省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刘经理
咨询电话:13021234884
邮箱:1302123488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