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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标资讯@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视频会议系统维保采购项目采购邀请公告

发布日期: 2026-10-06 所属分类: 石油化工

关于招标资讯@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视频会议系统维保采购项目采购邀请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视频会议系统维保采购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拟采购1家供应商为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提供华为视频会议系统维保服务,确保核心视频设备及视频终端正常使用,保障行方视频会议顺利开展。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书》。

服务期:两年(不同设备维保期限不同,详见维保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视频会议系统维保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视频会议系统维保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供应商及所报产品/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供应商须提供设备原厂商华为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须体现为本项目提供原厂零配件和软件升级等维保期内必需的软硬件,以及在关键的技术节点提供技术支持)。

3.供应商在2023年1月1日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至少具有1个为最终用户提供视频会议设备维护服务或销售并维保的案例。

供应商须如实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或最终用户盖章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包括采购合同、框架协议、入围协议。业绩证明材料如为框架协议或入围协议复印件,还须同时提供该框架协议或入围协议项下的最终用户盖章的订单复印件,或同时提供最终用户订货电子页面截图和增值税发票复印件。

业绩证明材料中一般应包含合同或协议标的物、采购内容、品牌/型号、数量、签订时间、合同或协议正文第一页和签字盖章页等关键信息,如评审委员会认定提供材料不能完整包含上述信息,则对应业绩被视为证明无效。合同或协议的买方必须为最终用户。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供应商须从采购人获得采购邀请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

3.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项目分包:未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截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日(含),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需按附件要求提供查询截图。评审委员会在谈判当日进行查询,如查询结果与应答文件不同,以评审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7.供应商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日(含)止)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8.截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日(含),供应商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范围及处罚期内。

9.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使用其提供的货物/服务时,在使用的国家/地区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肖像权等民事权利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存在关联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同一分包,如项目不存在分包,则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

(2)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企业参与该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11.供应商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范,依法诚信参与项目,自觉维护公平

竞争秩序。不得通过受让、租借或者挂靠资质参与项目;不得伪造、变造资质、资格证书或者其他许可证件,提供虚假业绩、奖项、项目负责人等材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参与项目;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串通报价;不得与评审委员会成员私下接触,或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评审委员会成员、行政监督部门人员等行贿谋取授予合同;不得恶意提出异议、投诉或者举报,干扰正常采购活动。供应商如出现上述行为之一的,其应答将被拒绝,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2.供应商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采购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13.供应商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采购人。供应商不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采购邀请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应答影响采购活动公正性的,其应答无效。

14.供应商若接触采购人数据、采购人客户数据(如有),应严格遵守《银行保险机构数据安全管理办法》等数据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并配合招标人根据数据处理的具体模式,在“第五部分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中明确数据处理的相关约定。;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30日09时00分到2026年10月13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0日13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0日13时30分

七、其他

一、项目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视频会议系统维保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0686-26200A085963N

三、项目情况:

(一)采购内容:

本项目拟采购1家供应商为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提供华为视频会议系统维保服务,确保核心视频设备及视频终端正常使用,保障行方视频会议顺利开展。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书》。

标包划分:共分为1个标包。

应答缺漏项处理: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所有采购内容进行应答及报价,否则其应答将被拒绝。授予合同供应商数量:1家成交供应商。服务期:两年(不同设备维保期限不同,详见维保清单)。

续签管理:本项目不涉及续签。

(二)采购流程:

本项目于递交响应文件当日进行谈判及评审,请供应商授权代表预留充足的时间,以确保采购顺利进行。

本项目采购流程由【资格审查、谈判】两个阶段组成。

第一阶段:资格审查:

1.采用公开方式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

2.供应商须按要求在采购人处报名登记,并领取采购邀请文件。各供应商须按照采购邀请文件的要求,递交应答文件。

3.由评审委员会对领取采购邀请文件,并按规定时间递交应答文件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数量符合下表条件时,才能进入后续详细评审,否则该项目终止采购流程:

授予合同/入围供应商数量【X家】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数量X=1不少于2家

第二阶段:谈判:

谈判内容包括且不限于技术方案部分、服务部分、价格部分等。

采购人将根据最终谈判结果,确定不多于1名的拟授予合同供应商。如采购人今后政策发生变化或客观实际情况发生变化,采购人有权利单方面中止与供应商的合同。

四、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

(一)供应商及所报产品/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供应商须提供设备原厂商华为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须体现为本项目提供原厂零配件和软件升级等维保期内必需的软硬件,以及在关键的技术节点提供技术支持)

3.供应商在2023年1月1日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至少具有1个为最终用户提供视频会议设备维护服务或销售并维保的案例。

供应商须如实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或最终用户盖章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包括采购合同、框架协议、入围协议。业绩证明材料如为框架协议或入围协议复印件,还须同时提供该框架协议或入围协议项下的最终用户盖章的订单复印件,或同时提供最终用户订货电子页面截图和增值税发票复印件。

业绩证明材料中一般应包含合同或协议标的物、采购内容、品牌/型号、数量、签订时间、合同或协议正文第一页和签字盖章页等关键信息,如评审委员会认定提供材料不能完整包含上述信息,则对应业绩被视为证明无效。合同或协议的买方必须为最终用户。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供应商须从采购人获得采购邀请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

3.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项目分包:未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截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日(含),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需按附件要求提供查询截图。评审委员会在谈判当日进行查询,如查询结果与应答文件不同,以评审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7.供应商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日(含)止)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8.截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日(含),供应商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范

围及处罚期内。

9.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使用其提供的货物/服务时,在使用的国家/地区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肖像权等民事权利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存在关联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同一分包,如项目不存在分包,则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

(2)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企业参与该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11.供应商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范,依法诚信参与项目,自觉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不得通过受让、租借或者挂靠资质参与项目;不得伪造、变造资质、资格证书或者其他许可证件,提供虚假业绩、奖项、项目负责人等材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参与项目;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串通报价;不得与评审委员会成员私下接触,或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评审委员会成员、行政监督部门人员等行贿谋取授予合同;不得恶意提出异议、投诉或者举报,干扰正常采购活动。供应商如出现上述行为之一的,其应答将被拒绝,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2.供应商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采购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13.供应商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采购人。供应商不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采购邀请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应答影响采购活动公正性的,其应答无效。

14.供应商若接触采购人数据、采购人客户数据(如有),应严格遵守《银行保险机构数据安全管理办法》等数据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并配合招标人根据数据处理的具体模式,在“第五部分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中明确数据处理的相关约定。

五、采购邀请文件的领取:

采购邀请文件领取时间为2026年09月30日09时00分至2026年10月13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

售价:100元人民币(采购邀请文件售后不退)。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刘经理

咨询电话:13021234884

邮箱:1302123488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