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招标公告:汉川市汉能循环经济产业园(一期)燃气管道施工项目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省份:湖北
内容:
(招标编号:HBRDCG-2026-017)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孝感市,汉川市
一、招标条件
本汉川市汉能循环经济产业园(一期)燃气管道施工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402288.43元,招标人为汉川市汉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汉川市汉能循环经济产业园(一期)燃气管道施工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汉川市汉能循环经济产业园(一期)燃气管道施工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6.1 施工资质: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②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公用管道安装GB1))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B1级公用管道;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2 采购方要求:采购方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可由具备《燃气经营许可证》的联合体单独成员担任,也可由联合体施工方兼任;
6.3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08日08时30分到2026年10月13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供应商持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上资料加盖公章到发售地点领取磋商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9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19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湖北
七、其他
项目概况:
汉川市汉能循环经济产业园(一期)燃气管道施工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于2026年10月1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HBRCDCG-2026-017
2. 项目名称:汉川市汉能循环经济产业园(一期)燃气管道施工项目
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 预算金额:140.28843万元
5. 最高限价:140.228843万元
6. 采购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7.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8.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9. 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 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1.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2. 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湖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鄂财采发[2019]5号),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6. 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
6.1 施工资质: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②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公用管道安装GB1))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B1级公用管道;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2 采购方要求:采购方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可由具备《燃气经营许可证》的联合体单独成员担任,也可由联合体施工方兼任;
6.3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
1. 时间:2026年10月8日至2026年10月13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地点:湖北。
3. 方式:供应商持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上资料加盖公章到发售地点领取磋商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1. 开始时间:2026年10月19日9:30(北京时间)。
2. 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9日10:00(北京时间)。
3. 地点:湖北。
五、开启
1. 时间:2026年10月19日10:00(北京时间)。
2. 地点:湖北。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注:邮件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
邮 箱:gxzb1688@163.com
联系人:刘经理
电 话:18500937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