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SJX-2026-886)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
一、招标条件
本克拉玛依石油分行与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智慧校园”(二期)行业合作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50万元,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石油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项目名称克拉玛依石油分行与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智慧校园”(二期)行业合作项目
2、招标编号:SJX-2026-886
3、招标人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石油分行
4、本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5、项目预算:约人民币450万元
6、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450万元,其中:硬件最高限价340万元,软件最高限价110万10、服务工作内容:供应商须在商务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项目的建设及开发安装调试所需的软件和硬件产品,相关软件系统由供应商自行提供。确保系统建设的质量和硬件设备质量符合参数标准,针对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和工商银行提出的合理的个性化开发要求,供应商有责任开展个性化开发工作。本项目选取1家供应商。(具体要求详见技术、服务需求说明书)。
7、质保期(保修期):本项目整体免费保修期(质保期)不少于5年,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8、选取中标单位数量:1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克拉玛依石油分行与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智慧校园”(二期)行业合作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克拉玛依石油分行与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智慧校园”(二期)行业合作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2)需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企业成立不足三年,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成立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提供成立以来各年度审计报告);
(3)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依法缴纳税收(提供开标日前近三个月税收缴纳凭证)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开标日前近三个月社保缴纳凭证)的良好记录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在场地、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附承诺书);
(4)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
(6)在最近三年内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和《中国工商银行纪检监察黑名单》(附承诺书);
(7)投标人须承诺可以开具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附承诺书);
(8)投标人须承诺:如中标本次公开招标项目,在中标期间不得拒绝接受中国工商银行总行及分支机构订单,不得接受订单后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发货。否则同意中国工商银行有权将其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中(附承诺书);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12日10时30分到2026年10月16日18时30分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3日11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03日11时00分
开标地点:新疆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刘经理
咨询电话:13021234884
邮箱:1302123488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