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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招标公告:咸宁市银桂学校2026-2027年度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6-10-12 所属分类: 石油化工

2026招标公告:咸宁市银桂学校2026-2027年度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省份:湖北

内容:

(项目编号:HBHY-2026CS-1008)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咸宁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咸宁市银桂学校2026-2027年度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9.6万元,招标人为咸宁市银桂学校。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咸宁市银桂学校食堂餐饮管理与服务的所有劳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负责服务对象一日两餐(包括节假日)的供应、服务以及食堂质量管控的各项工作(菜谱安排和食材精准制定,食材验收、加工制作、配餐、学生就餐管理、餐具消毒清洗,所有食堂卫生清理等);

2)负责所辖范围食品安全卫生、消防安全、财产安全工作;

3)负责食堂物资采购计划的申报、参与验收及仓库管理工作;

4)负责采购人食堂的成本核算工作;

5)负责制订并落实本项目所需的各种方案,且采购人拥有本项目餐饮的经营权、收益权和监督权,房屋水电费用、食材采购及费用等,均由业主负责。(具体事宜以合同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咸宁市银桂学校2026-2027年度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咸宁市银桂学校2026-2027年度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信誉良好;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8.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9.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0.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09日09时00分到2026年10月14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潜在供应商,须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及下列加盖公章复印件资料一套: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无需法定代表人授权书);③营业执照副本。(资料缺一不可,未作要求的其他资料无需提供)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0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0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咸宁市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HBHY-2026CS-1008

2. 项目名称:咸宁市银桂学校2026-2027年度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 预算金额:约220万元(含食堂年度总收入)

5. 最高限价:18%(具体结算以食堂每月实际总收入按报价比例核算支付)

6. 采购需求:咸宁市银桂学校食堂餐饮管理与服务的所有劳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负责服务对象一日两餐(包括节假日)的供应、服务以及食堂质量管控的各项工作(菜谱安排和食材精准制定,食材验收、加工制作、配餐、学生就餐管理、餐具消毒清洗,所有食堂卫生清理等);

2)负责所辖范围食品安全卫生、消防安全、财产安全工作;

3)负责食堂物资采购计划的申报、参与验收及仓库管理工作;

4)负责采购人食堂的成本核算工作;

5)负责制订并落实本项目所需的各种方案,且采购人拥有本项目餐饮的经营权、收益权和监督权,房屋水电费用、食材采购及费用等,均由业主负责。(具体事宜以合同为准)。

7. 合同履行期限:1年。

8.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下列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信誉良好;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09日至2026年10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潜在供应商,须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及下列加盖公章复印件资料一套: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无需法定代表人授权书);③营业执照副本。(资料缺一不可,未作要求的其他资料无需提供)

四、响应文件提交

开始时间:2026年10月20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

时间:2026年10月2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咸宁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注:邮件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

邮 箱:gxzb1688@163.com

联系人:刘经理 

电 话:18500937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