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第二小学拆除更换南楼后窗户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2、项目名称:中卫市第二小学拆除更换南楼后窗户项目;
3、项目编号:NXZR(ZC)-2025-062号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元):199762.98元;
6、最高限价(如有):199762.98元;
7、采购需求:对南教学楼322.1平方米的后窗户进行改造,将原有窗户更换为大70系列断桥铝合金窗户,并安装金刚网纱窗及防护栏杆,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工,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投标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投标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投标供应商是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
1.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投标人须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1.4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1.5投标人须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1.6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2.信用信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4.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4.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拒绝大型企业参与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5.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4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备注: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5.2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对报价给予4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5.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对报价给予4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5.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5.5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该项目标的的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15日至2025年10月22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0月15日至2025年10月22日每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将磋商文件获取登记表填写后加盖公章送至代理公司或将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后领取电子版磋商文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0月2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手 机:13021234884
邮箱:gxzbliu@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