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西华县人民检察院未检心理诊疗、家庭教育指导设备及未检办案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2026-10-CXGSO3)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周口市,西华县
一、招标条件
本西华县人民检察院未检心理诊疗、家庭教育指导设备及未检办案设备采购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3.1498万元,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西华县人民检察院未检心理诊疗、家庭教育指导设备及未检办案设备采购项目,具体采购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1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1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和监狱企业发展扶持政策、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标书中附加盖公章的网页查询扫描件,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30日08时00分到2026年11月03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购买谈判文件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信用记录网站截图以及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所有资料原件。获取文件时验原件,并留存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标注与原件一致)1套。获取地点:周口市。现场购买谈判文件费用5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4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周口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04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周口市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
联系人:王 先 生
咨询电话:183-1119-6869
邮箱:zbcg10014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