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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2026-2028年驾驶员车辆代驾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修正公告

发布日期: 2026-02-26 所属分类: 石油化工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2026-2028年驾驶员车辆代驾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修正公告

修正内容:

本次修正公告为修正龙集采系统中对于标段划分的设置,未对招标内容有实质性更改,招标文件获取及开标时间不变,并以此修正公告中的招标文件获取及开标时间为准。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受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招标人)的委托,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2026-2028年驾驶员车辆代驾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KCFW-2026-10560,项目编号:N_YN260015/01)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2026-2028年驾驶员车辆代驾服务采购项目。

2.2中标人数量:按照标段划分,以综合排名每个标段中选壹家单位。

2.3招标内容及范围:本项目共涉及昆明地区、红河分行、文山分行、保山分行、德宏分行、普洱分行6个地区的2026-2028年驾驶员车辆代驾服务,投标人须按照各机构约定人数派驻专职驾驶员到指定地点提供驾驶作业代驾服务。(请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序号 商品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1 昆明地区2026-2028年驾驶员车辆代驾服务 54 岗位/两年

2 红河分行2026-2028年驾驶员车辆代驾服务 38 岗位/两年

3 文山分行2026-2028年驾驶员车辆代驾服务 28 岗位/两年

4 保山分行2026-2028年驾驶员车辆代驾服务 20 岗位/两年

5 德宏分行2026-2028年驾驶员车辆代驾服务 12 岗位/两年

6 普洱分行2026-2028年驾驶员车辆代驾服务 20 岗位/两年

注:“54岗位/两年”是指27岗位/年,其它地区同理。

2.4项目预算:15,428,790.00元(两年)。招标人不承诺采购数量和采购总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2.5服务期限:两年,最终以合同约定之日起计算。

2.6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7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4个标段,按照综合排名每个标段中选1家单位,投标人可任意选择1个或多个标段参与投标,并能同时中选多个标段。评标顺序为标段1、标段2、标段3、标段4。标段划分详见下表:

序号 标段号 标段名称 预估金额(元/两年)

1 标段1 昆明地区

2026-2028年驾驶员车辆代驾服务 5,940,000.00

2 标段2 红河分行+文山分行

2026-2028年驾驶员车辆代驾服务 5,127,736.00

3 标段3 保山分行+德宏分行

2026-2028年驾驶员车辆代驾服务 2,632,266.00

4 标段4 普洱分行2026-2028年驾驶员车辆代驾服务 1,728,788.00

2.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现行相关质量标准及验收规范,符合招标人采购标准。

2.10其他:

(1)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招标人自主招标。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3)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成立时间不短于1年。

3.2财务要求:投标人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良好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2至2024年度)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提供审计报告意见页、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投标人有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的,按合并财务报表计,子公司不得使用母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投标人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中,至少一个年度资产负债率低于100%;至少一个年度本年利润为正。企业成立不满三年的,按成立年限提供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报告期至少一个年度资产负债率低于100%;至少一个年度本年利润为正。

3.3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要求: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自2025年6月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当月任意三个月的:①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②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当前未处于龙集采系统“退出”状态,且未处于“品类禁用”状态,且未处于“区域禁用(区域禁用的区域包含云南全辖或任一州市)”状态,未因新注册成立即入选或营收高依赖建行被处于全国建行任一区域“暂停合作”状态。(招标人于开标当日查询并截图) 

(2)投标人当前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当前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当前没有被注销、解散、停业、破产等相关负面舆情信息;当前不存在作为被告涉嫌重大侵权的法律纠纷;当前未处于“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等行政处罚期内。(投标人承诺) 

(3)投标人开标当日未被官方媒体或主管部门官网列入失信名单,包括:

①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②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③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④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注:①投标人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承诺即可。②招标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进行查询,投标人存在“被列入”情形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3.5相关承诺要求:投标人需承诺满足以下情形:

(1)投标人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2)投标人能够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建设银行和招标代理机构;

(4)投标人与建设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建设银行的重大诚信问题;

(5)投标人不存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

(6)投标人不存在影响正常采购合作的其他重大经营变动或重大风险事项;

(7)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不存在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等权益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权、专利权、版权、对不便申请专利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的权利等)。如有任何因建设银行使用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3.6结合本项目特点的相关要求:

(1)特定资格要求:无

(2)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一项自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的单个合同或单个框架协议金额不低于60万元的类似车辆驾驶服务业绩(包含单独派驻驾驶员或同时提供车辆及驾驶员的驾驶服务)。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够证明该业绩符合本次招标评标要求,否则该业绩将不被认可,其中,结算发票提供详见第二部分《商务文件》,商务册格式6.资格证明文件格式,6-4-1类似业绩。

①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应能够证明该业绩符合本次招标评标要求(业绩证明文件须至少提供合同首页、服务范围所在页、合同金额所在页(如有)及委托方与受托方公章盖章页等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该业绩将不被认可。

②投标人提供的合同或协议下的结算发票累计金额须大于或等于业绩要求的金额,否则该业绩将不被认可。结算发票无需提供发票扫描件,但投标人须保证发票的真实性及合规性。如发生质疑、投诉等需要查验发票信息的情况,我行将进行发票查验,若查验的发票存在虚假、不符等存疑事项,将取消该供应商入选资格。(结算发票提供详见第二部分《商务文件》,商务册格式6.资格证明文件格式,6-4-1类似业绩)。 

(3)人员要求:①团队管理人员要求:投标人应派1名综合素质高、懂管理的团队管理人员(可由驾驶员兼任),配合招标人对派驻驾驶员进行日常管理、派车安排、考勤管理及相关交通安全管理等工作;驾龄要求5年及以上(以取得驾驶证之日起算),无交通事故前科,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持有C1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提供身份证、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安全驾驶记录情况、健康证或体检报告、投标人与其签订的有效的劳动合同;

②投标人承诺在本项目中标结果公告发布5个工作日内按招标人要求配齐驾驶员,并将驾驶员信息资料提供给用人单位进行报备,派驻驾驶员于合同起始日期之日起到达招标人各机构指定工作地点。(提供加盖投标人CA电子印章的承诺书)

(4)营业场所要求:投标人具有固定办公营业场所,如场地为投标人自有:提供场地产权证明及现场照片,证明材料上须能体现投标人信息;如场地为投标人租赁:提供租期不低于1年且还在有效租期内的租赁合同及场地产权证明及现场照片。

(5)其他要求:

①若为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书;且总公司和分支机构不能同时参与投标,否则均视为投标无效。


4.2本项目通过平台领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无纸质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6年02月14日12时00分至2026年02月28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招标文件获取的具体时间以建行龙集采平台通知时间为准。

4.3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申请步骤:

①登录供应商界面→“投标”→“在线报名”,编辑完成报名信息,提交后报名完成,邮件方式联系下方招标代理机构邮箱要求进行报名审核;

投标人在编辑报名信息时须将以下资料的扫描件上传至“报名所需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原件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公章的原件扫描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原件扫描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扫描件(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②报名审核通过后→“公开后审”→“立即购买”→“确认购标信息(联系人、手机号和邮箱信息务必准确)、发票信息(务必与贵司财务确认后填写准确)、支付(付款方式选为电汇并上传支付凭证)”→“提交”→邮件方式联系下方招标代理机构邮箱告知付款完成并要求进行付款审核。


4.11至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每标段报名家数不足3家,则延长报名时间,且延期开标。若延期后投标人仍少于3家时,本标段做流标处理,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或不再招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

5.2凡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上传成功后平台自动生成的回执时间即为递交成功时间,投标人应保留上传成功回执。

5.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03月1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4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报名资料(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bjzbcg80@163.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工

电话:18515894839

邮箱:bjzbcg8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