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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相关推荐!东源县中医院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 2026-02-28 所属分类: 石油化工

2026相关推荐!东源县中医院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GDDRJCN202602008)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河源市,东源县

一、招标条件

本东源县中医院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62.341288万元,招标人为东源县中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

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内容:东源县中医院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服务项目:数量:1项;采购预算:人民币623,412.88元;合同履行期限:参年(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东源县中医院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东源县中医院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

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

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

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

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或2025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表复印件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若供应商新注册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若供应商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书面声明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

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

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②为本项

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

投标(响应)。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相关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3.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e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en)

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

②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4.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该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中小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

件,否则不予认定。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2月28日09时00分到2026年03月05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线上购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3月10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3月10日09时30分

七、其他

(一)登记备案资料

1.供应商凭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同时提供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参加仅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授权代表身份证购买磋商文件,所有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提交的登记备案资料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供应商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资格评审结论为准。

2.所有涉及有关本项目的登记备案及响应文件材料的项目编号均以采购公告附件(磋商文件)内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为准,若未标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将视为无效投标或授权。

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不符的,以纸质文件为准。

(二)获取方式

1.供应商须按上述“(一)登记备案资料”要求提供登记备案资料及磋商文件登记表购买磋商文件,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得转让。2.线上购买:供应商须按上述”(一)登记备案资料”要求提供登记备案资料及磋商文件登记表扫描件以邮件形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并注明邮箱标题为“《项目名称》登记备案材料”购买磋商文件,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得转让。

(三)获取时间

2026年02月28日起至2026年03月05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

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投标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若供应商需变更报名信息,请于获取磋商文件截止之日前到采购代理机构重新登记)。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手  机:13021234884

邮箱:gxzbliu@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