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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市化工集中区消防站车辆、装备和物资采购项目招标

发布日期: 2025-09-05 所属分类: 石油化工

永安市化工集中区消防站车辆、装备和物资采购项目招标

(招标编号:永招采购[2025]141号)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三明市,永安市

二、招标条件

本永安市化工集中区消防站车辆、装备和物资采购项日已由项日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日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665.8008万元,招标人为三明市永安尼葛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永安市化工集中区消防站车辆、装备和物资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永安市化工集中区消防站车辆、装备和物资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法定条件

①投标人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②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有)、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

注”:或者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若资信证明写明复印无效,需提供原件或者在电子文本中提供资信证明原件的电子档,否则为无效资信证明);或者提供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③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④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⑥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⑦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提供磋商公告发布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无不良信用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

(2)单位负责人参加报价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到报价会现场。授权代表参加报价时除在响应文件中须随附《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外,还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到报价会现场。

(3)特定条件

资格承诺函①本合同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注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报价,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是滑晰的,加盖投标人公章。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9月05日08时00分到2025年09月15日18时00分

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邮费5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9月26日08时30分

遵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9月26日08时30分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手  机:13021234884

邮箱:gxzbliu@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