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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洞县域商业体系监控设备辅材采购及安装维保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5-10-13 浏览次数:1

洪洞县域商业体系监控设备辅材采购及安装维保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临汾市分公司委托,对洪洞县域商业体系监控设备辅材采购及安装维保服务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采购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临汾市分公司,资金来源为中央服务发展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己具备采购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一、项目名称:洪洞县域商业体系监控设备辅材采购及安装维保服务

二、项目编号:ZKHW2025-09-032

三、采购内容:

1.采购范围:“洪洞县域商业体系”14个商贸中心监控设备辅材采购及安装维保服务。

2.供货周期:货物抵达甲方现场后乙方应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工作。

3.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预算金额:275500元。

5.质保期:自货物经过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提供货物十二个月免费质保服务;(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四、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供应商。

2.供应商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供应商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具有良好资金、财务状况。

4.供应商具有下述情况之一,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5.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诚实的商业道德。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临汾市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投标人参加。

7.供应商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与分包。

五、购买磋商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①营业执照副本;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代理人);③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注: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影印件一份。

六、磋商文件领取时间

1.磋商文件领取时间:2025年10月10日至2025年10月13日,每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00;

2.磋商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七、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八、磋商时间:

1.磋商时间:2025年10月1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谷工

手  机:156-0004-7262

邮箱:guox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