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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招标:江西豫章实业有限公司2026年生产杂物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XRH2025-JX-X189)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5-12-15 浏览次数:8

江西豫章实业有限公司2026年生产杂物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XRH2025-JX-X189)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JXRH2025-JX-X189)

项目所在地区:江西省,南昌市

一、招标条件

本江西豫章实业有限公司2026年生产杂物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57万元,招标人为江西豫章实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江西豫章实业有限公司2026年生产杂物采购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江西豫章实业有限公司2026年生产杂物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江西豫章实业有限公司2026年生产杂物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 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为可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评审依据: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或已开具的13%增值税发票复印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2月15日09时00分到2025年12月22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方式:现场或线上。(1)采用现场获取文件的,携带好需要提供的材料进行报名购买文件。(2)采用线上获取文件的,将需要提供的材料以扫描件(原色)形式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报名邮箱。有效报名时间以招标代理公司收到包含了完整有效的报名资料、成功缴纳标书费付款凭证时间为准,逾期不售,招标代理亦不再对此做任何解释。如未按上述要求导致获取磋商文件不成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6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6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江西省南昌市

七、其他

江西豫章实业有限公司2026年生产杂物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12月2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RH2025-JX-X189

项目名称:江西豫章实业有限公司2026年生产杂物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570000.00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70000.00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编号 采购条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人民币)

JXRH2025-JX-X189 江西豫章实业有限公司2026年生产杂物采购项目 1 项 570000.00

注:1、本项目采购国内产品,不允许提供进口产品参与采购活动。

2、合同履行期限:签订《供货资格合同》后,按采购人的实际需求分期分批送货至指定地点。在接到采购人需求后,2日内将当次需求货物配送完毕。

3、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 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为可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评审依据: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或已开具的13%增值税发票复印件)。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15日至2025年12月22日止,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西省南昌市

1. 潜在供应商获取文件时须提供的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被授权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方式:现场或线上。

(1)采用现场获取文件的,携带好需要提供的材料进行报名购买文件。

(2)采用线上获取文件的,将需要提供的材料以扫描件(原色)形式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报名邮箱。有效报名时间以招标代理公司收到包含了完整有效的报名资料、成功缴纳标书费付款凭证时间为准,逾期不售,招标代理亦不再对此做任何解释。如未按上述要求导致获取磋商文件不成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售价:人民币2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西省南昌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周工  15600047262

邮  箱:zb0901201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