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红塔蓝鹰纸业有限公司2026-2027年造纸清洗剂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云南红塔蓝鹰纸业有限公司2026-2027年造纸清洗剂采购项目已由招标人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云南红塔蓝鹰纸业有限公司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进行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云南红塔蓝鹰纸业有限公司2026-2027年造纸清洗剂采购项目。
2.2 项目编号:HTBE-2025WZ07/GXTC-C-25290677
2.3 招标范围:云南红塔蓝鹰纸业有限公司对碱性清洗剂、酸性清洗剂、长网清洗剂进行采购。本项目共划分为3个标段,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投报其中一个或多个标段,可同时中取多个标段,标段划分及内容如下,具体要求及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标准及要求》。
|标段号|品名|两年预估采购数量(kg)|中标人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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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标段|碱性清洗剂|14400kg|每个标段中一备一|
|二标段|酸性清洗剂|6000kg|每个标段中一备一|
|三标段|长网清洗剂|200kg|每个标段中一备一|
2.4 交货地点: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建水县云南红塔蓝鹰纸业有限公司仓库。
2.5 供货期限:两年。
2.6 交货时间:分批供货,收到招标人书面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到货。
2.7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相关规范及标准,满足招标人的使用要求及《招标文件》中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2.8 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资金,已落实。
2.9 出资比例为:招标人出资100%。
2.10 预算金额:72.88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资格审查标准)
3.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个体经营(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2 投标人应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供货、技术及服务能力,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3.3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提供两年(2023-2024年)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提供两年(2023-2024年)经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中至少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复印件,近一年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的财务报表。
3.4 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3.5 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没有被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
②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④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刑事案件”专栏查询无行贿行为记录;
⑤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行贿人未被正式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云南中烟、合和集团发布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未被正式列入由中国烟草总公司转发的行业其他工商企业“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
注:①条款由投标人自行承诺;②③④条款在开标前由招标代理公司在相关网站上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核;⑤条款由招标人提供相应材料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核。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3.8 投标人若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商,须提供其为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若为所投产品的代理商,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须提供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授权证明材料。生产厂家和代理商(经销商)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的,仅接受生产厂家投标。
4.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2025年10月14日起至2025年10月20日止,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5.2 投标人须携带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获取招标文件。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5.4 本项目可邮件获取招标文件,具体事宜请详询招标代理公司。
备注:逾期递交的资料不予接受。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开标现场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5年11月3日13时30分~14时30分。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25年11月3日14时30分。
(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2 邮寄方式递交:
(1)各投标人以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不接受邮寄到付),投标文件的密封须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2025年11月3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将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邮寄。
(2)邮寄过程中投标文件的丢失、破损、逾期送达等因素导致投标文件被拒收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贾 工
手 机:18618387645
邮 箱:bjgxjj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