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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用玻璃钢及复合管、管件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5-10-22 浏览次数:3



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用玻璃钢及复合管、管件采购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用玻璃钢及复合管、管件采购

二、报价范围及要求


1、报价范围: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1


玻璃钢及复合管、管件


详见报价文件



1


2、报价要求:


(1)报价人必须按照要求认真填报价格和上传响应文件(包含资格证明、报价文件、技术等相关文件)。


(2)价格:为到需方仓库价(含运费等),供方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结算。


3、评审办法:综合评议法。


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接到招标人采购订单,按自报最短交货期将货送到指定仓库。


5、交货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循环经济示范园(肥东县撮镇东3公里处),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仓库。


6、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需方收到供方开具的13%增值税专用发票45天付合同总金额90%货款,余款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需方一次性付清,承兑汇票结算。


7、运输方式、运输费用(含保险费)承担:供方以合理方式运输,运输费用(含保险费)由供方承担。供方保证运输已完全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要求,并承担由于违反规定要求的全部法律责任。


8、违约责任:成交单位延迟交货或提供商品服务不满足公告所列要求的视为违约,需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9、质保期:报价人对其所供货物的质保期不少于投用后12个月,也可自报更长质保期。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报价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报价人须提供近三年(合同签订时间:2022年10月至2025年10月)在石油化工企业至少具有1份类似产品供货业绩;报价人须在报价响应文件中提供能够体现货物名称、时间、金额(合同金额不少于5万元)等相关内容的业绩证明材料或合同复印件;


3、报价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经营异常。(此项报价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4、报价人未被列入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中。(此项报价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报价;否则,其报价无效。


6、若不同报价人所使用的IP地址(含报名IP、报价IP)相同,视为串通报价,并取消其为本项目成交单位资格。


7、报价人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4日11:00(北京时间)。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