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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洪梅镇中心小学2025年教师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发布日期:25-10-27 浏览次数:5

2025年度@东莞市洪梅镇中心小学2025年教师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东莞市洪梅镇中心小学2025年教师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1月17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名称与编号

项目编号:KRD6ZC2025008

项目名称:东莞市洪梅镇中心小学2025年教师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00,000.00元

2.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预算金额(元) 数量(单位)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 食材配送服务 500,000.00 1(项) 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2年,具体服务时间合同签订时确认,服务期满或合同期内项目结算金额达到项目预算金额的,合同自动终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财务状况报告或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1.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投标文件中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1.4有依法纳税和征收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1.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2单位负责人作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27日至2025年11月0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投标人获取得《获取文件登记表》后填写相关信息领取招标文件。

方式:现场

招标文件资料工本费每套售价2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11月17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地点:东莞市



备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