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气管镜清洗消毒系统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C(ZB1)
2.项目名称:支气管镜清洗消毒系统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预算价:人民币玖拾伍万捌仟元整(¥958000.00元)(其中分标1:460000.00元;分标2:498000.00元,单台上控价:249000.00元)
5.最高限价:人民币玖拾伍万捌仟元整(¥958000.00元)(其中分标1:460000.00元;分标2:498000.00元,单台上控价:249000.00元)
6.采购需求:
分标1:支气管镜自动清洗消毒机系统1套;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分标2:内镜清洗消毒工作站2套;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采购人电话通知成交人送货后,交货安装调试并正常运行。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广西壮族自治区江滨医院失信“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3.1、如所投货物为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供应商必须具备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类医疗器械备案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如供应商为代理经销商),或具备《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如供应商为制造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扫描件。
3.2、如所投货物为医疗器械,投标人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药监按医疗器械管理的整机、配附件、耗材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如为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备案证复印件),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扫描件。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25年10月28日下午18:00分前(北京时间);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