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中山市第二人民医院中药膏药贴调配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中山市第二人民医院的委托,对 中山市第二人民医院中药膏药贴调配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现将该项目磋商文件进行公告,公告期限为2025年10月30日至2025年11月03日三个工作日。项目采购内容如下:
一、项目编号:0724-2530ZS747415
二、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市第二人民医院中药膏药贴调配服务采购项目
三、项目资金性质及采购预算(人民币):财政性资金,预算金额为人民币28万元,未达到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上的标准,根据中财采购【2020】25号关于执行《广东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相关规定,不纳入政府采购管理范畴。
四、采购内容:
1.项目内容
采购内容 服务期限 预算金额(人民币)
中药膏药贴调配服务采购项目 2年 28万元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磋商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供应商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报统一折扣率),如有缺漏,将导致响应无效。
2.服务期限:以用户需求为准。
3.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供应商资格: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4)供应商承诺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2.供应商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主体信用记录信息进行查询)。
3.单位负责人作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响应。(供应商出具声明函)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出具声明函)
5.供应商须为生产企业的必须依法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资质;供应商须为经营企业或代理公司的必须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资质;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6.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提供《无围标、串标行为承诺书》、《廉政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7.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合同分包。
8.已领取本次采购文件。
六、磋商文件领取: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5年10月30日上午9:00至2025年11月05日下午17:00领购磋商文件,本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一)领购磋商文件时,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领购方式:
报名成功后我司将通过邮件发送磋商电子文件至供应商邮箱
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已领购本项目磋商文件供应商的报价。
七、磋商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1日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上午9时00分开始受理响应文件)
八、响应文件送达地点:中山市
备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