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泉县鲖城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液氧采购竞价采购公告
临泉县鲖城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液氧采购(项目编号:GN2025-04-8122)已具备竞价条件,现公开邀请具备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价活动。
1.竞价项目简介
1.1竞价项目名称:临泉县鲖城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液氧采购
1.2 竞价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
1.3 竞价项目概况:本项目拟分批次采购液氧,约260吨(具体以实际采购量为准),含氧纯度不得少于99.5%。
1.4 成交人数量:一家
2.竞价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竞价范围:本项目为临泉县鲖城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液氧采购项目,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2.2 履约期限:履约期限1年,具体开始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2.3 供货地点:阜阳市临泉县。
2.4 质量要求:合格。
3.供应商资格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承担且履约本项目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须同时满足以下①和②要求:
①供应商若为生产厂家的须具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须包含液氧),若为经销商的须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须包含液氧);
②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能运输危险品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证范围涵盖包括液氧在内的危化品种类),如供应商不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证范围涵盖包括液氧在内的危化品种类)资质,可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负责运输,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承运单位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证范围涵盖包括液氧在内的危化品种类)以及委托运输协议。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信誉要求: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候选成交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人:
①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③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④)供应商被税收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4)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无
(5)其他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包的竞价活动。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竞价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11月3日至 2025年11月12日14时30分;
2.获取方式:通过系统获取采购文件。
5.响应截止时间及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1.响应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2日14时30分
2.供应商应充分考虑网上递交响应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平台将拒绝接收并提示。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投标企业报名前先将公司营业执照、联系人、电话以及项目名称发送邮件至邮箱并电话告知后获取投标企业备案登记表参与投标。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8311196869
邮 箱:cg10014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