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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市消防救援大队主副食品供应服务项目

发布日期:25-11-03 浏览次数:4

2025年度@林州市消防救援大队主副食品供应服务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方正招标采购(2025)86号

1.2项目名称:林州市消防救援大队主副食品供应服务项目

1.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4预算金额:957063元

注:本项目按照折扣率进行投标报价,中标人按中标折扣率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实际付款结算金额=实际供货的金额×中标折扣率。投标人所供货品均实行统一折扣率。

1.5采购需求(详见法定媒体公告附件):主副食供应服务。

1.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日起一年

1.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符合下述资格条件、及项目(标段<包>)资格要求且无不良信用记录,并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文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础性资格要求;投标人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2)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开标结束后资格审查环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对其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供应商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为无效投标。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

(3)联合体投标:同“项目基本情况”1.7款要求。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6)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相应证书。

(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8)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所有证照均应为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2.3资格证明材料(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附于投标文件中,复印件应清晰可辨识;本章2.1款注明原件的,相关原件于资格审查环节提交审核,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投标人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2.4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等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3.获取招标文件

3.1时间:2025年11月3日至2025年11月1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方式:网上

3.3.1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的资料(以明确当事人身份):

(1)单位负责人(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非单位负责人(非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留存。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交的材料不作为资格认定。

3.4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3.5提示:

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提供联系通知电话。潜在投标人应当随时关注本项目可能发布的变更、延期等网上公告(公告网址详见本章第6条)。

基于本项目对投标人联系通知电话不作要求,投标人将自行承担遗漏公告内容的风险及责任。

4.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4.1时间:2025年11月24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4.2地点:安阳市。

5.开标时间和地点

5.1时间:2025年11月24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地点:安阳市。



备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