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区整体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小蕉微创园工程总承包及运维一体化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元区整体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小蕉微创园工程总承包及运维一体化(项目名称 )已由三明市三元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闽发改备【2025】G010279号、闽发改备【2025】G01032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三明市三元区农林环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三明市三元区农林环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完成初步设计及批复,项目投资估算或投资概算金额约1034万元,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三明市三元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三元区整体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小蕉徽创园工程:装机容量3123.25KWp,其中一期项目为彩钢瓦屋面。交流侧并网接入容量1.6MW,直流侧容量为1920.75KWp,二期项目为混凝土屋面,交流侧容量为1.0MW,直流侧容量为1202.5KWp
2.2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电力工程(光伏电站);
(2)招标类型:工程总承包+运维;
(3)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本项目电网接入方案审批(仅二期项目)、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绘制等)、预算编制、采购、施工、试验、调试、试运行以及各项手续办理、运维服务等,具体如下:
①设计、规划等;屋顶载荷校验,单点(单个屋顶)光伏发电系统的设计。对光伏项目所属筑物屋面载荷进行检测,出具房屋载荷检测报告,并对检测屋面的光伏组件承重结构载荷设计承担相应责任及风险;施工图设计、竣工图和所需的专项设计、设备采购(含设备监造、运输、装卸、保管、倒运等)、施工、调试、试验、试运行、并网发电、竣工验收、质保期服务及配合结算、决算审计、验收办证等全部工作。
③本光伏项目的建筑工程、设备及安装工程、控制保护设备及安装工程、设备安装调试工程、设备采购、光伏管控平台的数据采集装置安装(逆变器、并网点、关口点数据采集)、施工期视频监控及永久视频监控系统等。设备采购包括但不限于:组件、逆变器、电缆、并网箱、关口表、智慧能源数字化管理平台(平台产权、数字资产、数据安全、使用权等权限均归发包方所有)、数据采集设备、环境监测仪等,并负责所有设备及材料卸车、运输、二次倒运、保管、所需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设计联络、人员培训等;负责本项目所涉及的全部安装及施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支架安装、基础施工、组件安装、逆变器安装、并网箱安装、电缆铺设、防雷接地、屋面施工围挡、屋面防水、屋面加固改造(若有)以及调试等工作,合同总价中已包含上述费用,在合同期内,不再进行调整,另有约定除外约定除外。
④负责办理电网接入方案及审批,协助发包人与电网公司签订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协助完成电网公司并网接入。
⑤负责办理项目工程相关手续办理、临时用地手续办理、树木移栽、设施搬迁、施工后设施恢复等工作,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
⑥按照要求完成项目防雷接地检测,房屋安全鉴定;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有关费用。
⑦系统接入、联合试运行、技术培训、运行人员培训、备品备件和工程质量验收及备案、消除缺陷、性能试验、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达标投产等。
⑧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凡涉及本工程设计、设备采购、建筑安装等及相关政策处理、调试试运,并网验收、施工过程控制管理等相关方面的全部工作内容及费用均属于承包人的工作范围。招标文件中存在的与设计、数据、规格或方法有关的任何缺陷、错误或疏漏,均不能减轻或解除承包人应承担的责任。即便在招标范围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项目发电运行所必须的,则需纳入设计、采购、安装及提供服务范围。
⑨负责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 5 年内项目范围内全部设备、系统、站区及附属设施的运维工作,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档案管理、常规巡检、故障处理、使用总承包搭建的智慧能源数字化平台进行智能运维、运维准备、制度建设、资料管理等,确保本项目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始终处于安全(若有)、稳定的良好运营状态,保障其发电量充足;
2.3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1033.584万元,其中:设计费(含预算编制费):16.764万元(一期:10.284万元,二期:6.48万元),基本预备费19.9万元(一期:12.2万元,二期:7.7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931.07万元(含设备购置费420.82万元)(一期建筑安装工程费:571.22万元,一期设备购置费:124.83万元。二期建筑安装工程费:359.85万元,二期设备购置费:95.1万元),运维费:65.85万元;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10日历天,其中:项目一期为120日历天(含设计周期),项目二期在电网接入方案批复后,按招标人通知启动建设后90日历天。本项目分期实施,分期结算。运营维护期限为 5 年;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2.5 标段划分(如有):/;
2.6 质量要求:①工程设计质量: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能顺利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并出具报告。②工程材料及设备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材料设备管理条例及相关规范合格标准,并通过发包人审查认可。③工程施工质量:符合 GB50794-2012《光伏发电站施工规范》、《光伏电站接入电网技术规定》及 GB/T50796-2012《光伏发电工程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并保证通过电力部门验收后能并网发电,光伏电站全容量并网发电后系统发电效率不得低于 82%。④运营维护质量:满足《委托运营合同》相关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
(1)
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
施工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同时具有国家能源局核发的五级以上(含五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必须包含承装、承修、承试类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机电工程专业)或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书或电力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负责人应是投标人本单位在岗职工。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不允许除施工项目负责人和设计项目负责人外的其他人员兼任项目负责人。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有效的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且应是承担本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的本单位在岗职工 。
3.4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有效的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是承担本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的本单位在岗职工。
3.5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不得超过2家;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施工任务的一方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担任。
3.6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无;
3.9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
3.10 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3.11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资格审查办法、评标及定标办法
4.1 资格审查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2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4.3 定标方法: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5.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10月10日9时00分00秒;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