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石峰校区南院道路沥青敷设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湖南省 2025-09-19
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石峰校区南院道路沥青敷设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的委托,对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石峰校区南院道路沥青敷设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 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石峰校区南院道路沥青敷设工程
2、采购代理编号:0724-2530HN076385
3、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4、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本项目采购总预算为553963.55元,最高限价为553963.55元。本项目按合格供应商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一家成交单位。
包/品目名 | 标的名称 | 最高限价(元) |
整 整 包 | 湘 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石峰校区南院道路沥青敷设工程 | 553963.55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标的物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
服务要求 | 合同条款 | |
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石峰 校区南院道路沥青敷设工程 |
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3.保修要求: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院令发 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1、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完工,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 人和监理工程师发布的开工通知为准。 2、付款方式:待工程施工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中标方需提供相 应的全部资料(竣工图、竣工结算工程量清单等),由采购人 送审,项目完工验收后按照合同金额支付70%,后续依据定审金 额(在不超出政府相关规定情况下)付至定审价的95%,,余下 5%工程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在一年后若无质量问题一次付清(不 计利息)。发票由中标单位开具,付款凭正式税务发票,最终 付款方式以签订的采购合同为准。 |
竞争性磋商项目可能实质性 变动内容 | 是 ( √ ) | 是 ( √ ) |
否 ( ) | 否 ( ) |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微型企业采购。
(2)强制采购: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3)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的节能环保产品。
(4)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 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的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2)投标供应商具有在有效内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1)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以及有效的B 类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相应证书、供应商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证书上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2)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 要求:投标时至少明确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须在投标时提供相关书面承诺,承诺工程实施时将按湘建建[2020]208号文的 要求配备。关键岗位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且不得有在建项目。3)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 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4)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及本项目被授权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施工项目部关键 岗位人员均无在建工程;
(5)供应商应无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并作出承诺(格式自拟)。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基本户开户证明复印件或银行开户基本信息;
4、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5、《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8、供应商提供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9、本次磋商采购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
注:本项目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规定,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 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也可通过在金融机构办理电子增信取得对应信用星级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和电子卖场交易, 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
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 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 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方式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从2025年9月19日起至2025年9月26日止,每天上午9:00时到12:00时,下午14:30时到17:00时(北京时间), 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的报名材料要求:(1)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法定代理人委托授权书 (委托获取);(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者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2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4、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并在开标会议现场身份验证时向采购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和法定代 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签字以证明其出席,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六、投标保证金 不要求。
七、公告期限
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 工作日。
八 、疑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本邀请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邀请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 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周工 15600047262
邮 箱:zb0901201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