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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第九十九中学南校区法治教育中心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5-09-19 浏览次数:1

郑州市第九十九中学南校区法治教育中心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河南   2025-09-19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XDEC-A20250933

2.采购项目名称:郑州市第九十九中学南校区法治教育中心改造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预算金额:¥823300.52元,最高限价:¥823300.52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XDEC-A20250933

郑州市第九十九中学南校区法治教育中心改造项目

823300.52

823300.52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概况:本工程为郑州市第九十九中学南校区法治教育中心改造,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

5.2建设地点:郑州市第九十九中学校园内;

5.3包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包段;

5.4磋商范围: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包含的所有内容;

5.5质量要求:合格;

5.6计划工期:30日历天。

6.合同履行期限:至本项目质保期结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与供应商签订了有效的劳动合同,参加了本单位的社会保险,且在投标过程中没有在其它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供应商应出具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自拟);

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现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现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将对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的信用情况(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现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打印留存。若在开标当天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为无效供应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22日至2025年09月26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现场出售。获取磋商文件时请携带:①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售价:人民币300元/份,须采用现金形式支付,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0月0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五、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2025年10月0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只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

2.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的《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收取,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周工  15600047262

 箱:zb0901201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