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爱科亭南煤业井下钻孔及辅助服务工程谈判采购公告
1.采购范围及要求
1.1 项目名称:淄博爱科亭南煤业井下钻孔及辅助服务工程谈判采购项目
1.2 项目编号:SN
1.3 采购范围及要求:亭南煤矿井下指定的相关区域开展施工,Φ113 瓦斯孔 26000 米、Ф
153 瓦斯孔 15000 米,一、二盘区硬化、落底 2000m'、防冲隐患治理 5000 米、拆除瓦斯管路
3680 米。(详见技术规格书)
1.3.1 工期:合同签订后 1 年内完成。
1.3.2 最高限价(含税):3900000 元。
1.3.3 结算付款方式:现汇或银行承兑。
如果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有三个以上(包含三个)特征码异常一致,将作无效标处理。
谈判采购文件中提到的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为更加直观的说明相应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供应商应当选择高于或相当于所列品牌或型号的技术标准的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备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2 资质要求: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3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被责令停产、财产被接收、冻结及破产
状态,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2.4 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近 1 年内(2024 年 1 月 1 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重大不良记录(投标
行为或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停止投标行为),在市场中有良好的信誉;
(3)凡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被执行人包括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违法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山东能源集团纳入异常企业名录
管理。
2.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
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谈判采购项目。
2.6 不接受联合体谈判报价。
本次谈判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3.业绩要求
3.1 供应商需提供同类型工程业绩至少 1 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项目规模、项目地点、
实施时间及合同金额等详细信息。
3.2 成功案例需附带相应的合同复印件、客户验收报告或证明文件,以证明供应商在该领域
具有丰富的实施经验和良好的履约能力。
3.3 特别强调,供应商提供的业绩应真实可靠,如有虚假信息或伪造证明文件,一经发现,
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4.采购文件的获取,请于 2025/09/19-08:30 起至 2025/09/23-17:00 止获取电子采购文件。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