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热电设计院有限公司东营能源集团地热综合利用示范项目一期工程项目地热井的地质和钻井设计及现场服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热电设计院有限公司东营能源集团地热综合利用示范项目一期工程项目地热井的地质和钻井设计及现场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700000元,招标人为天津市热电设计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拟对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鲁源热力供热区域约150万平米实施地热清洁能源供热,主要建设内容包含建设15对(30眼)地热井,配套建设3座能源站(统计局、金山、交通局),5座井场站(统计局、蓝海御华、金山、交通局、珍果园)、地热水输送管网、市政衔接管网等工程。本项目涉及15对(30眼)地热井的地质和钻井设计及现场服务。
招标范围:本项目拟对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鲁源热力供热区域约150万平米实施地热清洁能源供热,主要建设内容包含建设15对(30眼)地热井,配套建设3座能源站(统计局、金山、交通局),5座井场站(统计局、蓝海御华、金山、交通局、珍果园)、地热水输送管网、市政衔接管网等工程。本项目涉及15对(30眼)地热井的地质和钻井设计及现场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TRDY202509120029-01)天津市热电设计院有限公司东营能源集团地热综合利用示范项目一期工程项目地热井的地质和钻井设计及现场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TRDY202509120029-01)天津市热电设计院有限公司东营能源集团地热综合利用示范项目一期工程项目地热井的地质和钻井设计及现场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法人地位: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2.商业信誉: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应设备及服务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响应资格被取消的情况。3.财务状况及资信:近三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4.资质: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5.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次招标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7.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无单位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 8.投标人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无经营异常情况、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查询结果。9.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投标人及该单位法定代表人不得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并提供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10.投标人需提供诚信投标承诺函。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参与项目与网站注册
(请登录)
4.2 招标文件获取
4.2.1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09-22 09:00至2025-09-26 16: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格式为***.ZBJ)及其它招标资料。
4.2.2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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