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宿县卡瓦白庆乡卡瓦线(K2+311)至卡堆村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八宿县卡瓦白庆乡卡瓦线(K2+311)至卡堆村公路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名称) 已由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项目审批 、核准或备案 机关名称)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八宿县交通运输局 , 建设资金来自 国家投资(资金来源), 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八宿县交通运输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八宿县卡瓦白庆乡卡瓦线(K2+311)至卡堆村公路工程勘察设计。
2.2 建设规模:路线全长26.5公里,路基宽度4.5米,路面宽度3.5米及附属工程(最终投资以施工图批复为准,最终里程以施工图批复为准)。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内主线、支线及临时工程、土石方、特殊路基处理、排水防护圬工、沥青路面、中小桥梁、涵洞、平面交叉、交通安全设施、沿线绿化工程等、施工图勘察设计、预算文件编制以及施工招标配合和后续服务等工作;
2.4 计划工期:30日历天+后续服务期;
2.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标准。
2.6 建设地点:昌都市八宿县卡瓦白庆乡;
2.7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国家投资,已落实;
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组,1个标段, 标段组及标段划分详见下表 标段组 标段 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八宿县卡瓦白庆乡卡瓦线(K2+311)至卡堆村公路工程勘察设计 八宿县卡瓦白庆乡卡瓦线(K2+311)至卡堆村公路工程勘察设计 负责完成标段内的建设内容工程勘察设计的全部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一定的资质要求、财务要求、业绩要求、信誉要求、人员资格要求、相关设备要求、其他要求,并具备相应的实施能力。
3.1.1、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财务要求如下:投标人须提供企业近三年(2022-2024年度,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具有适应本合同段运营资金的能力。
3.1.3、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及以上的公路工程勘察设计业绩( 业绩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业绩应附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载明的、能够证明投标人具有相关业绩的网页截图。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如在上述系统中无法查询,应提供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合同和设计批复文件;两者缺一不可;如投标人提供的相关业绩为涉密项目,应附项目所在地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盖章的相关业绩证明函件的彩色扫描件,同时应防止泄密;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本条规定的, 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3.1.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信誉要求如下: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天)(1)各投标人不得被交通运输部、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及行业主管部门列入禁止招投标名单并在有效期内。(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查询截图) (3)在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和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被列入从业禁止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同时信用等级为C级和D级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1.5、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并提供近六个月社保证明。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关联企业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 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在被列入从业禁止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同时信用等级为C级和D级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关联企业组成员在参加具有多个标段的标段组投标时,为满足第 3.4 款的规定,可能出现该标段组的关联企业组成员不能全部获得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资格的情况。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 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请于2025年09月22日12时00分至2025年09月28日12时00分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