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鹤岗市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购买粮食信贷监管后端中心拼接屏及存储设备等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受鹤岗市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委托,对鹤岗市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购买粮食信贷监管后端中心拼接屏及存储设备等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鹤岗市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购买粮食信贷监管后端中心拼接屏及存储设备等项目;
2.2项目编号:NXZB-25112;
2.3预算金额(招标控制价):282,200.00元(含税);
2.4招标内容:拟选定一家投标人为鹤岗市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提供粮食信贷监管后端中心拼接屏及存储设备等,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5供货期:自签订合同后3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等工作;
2.6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
2.9是否接受分包:不接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或个体工商户,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未被列入经营(活动)异常名录信息查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资格审查时,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3.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资格审查时,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3.4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资格审查时,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3.5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资格审查时,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3.6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
3.7资格审查: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09月24日至2025年09月2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后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人身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公告期限:
2025年09月24日至2025年09月29日。
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10月15日13时30分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贾 工
手 机:18618387645
邮 箱:bjgxjj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