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鹿溪南岸滨江片区道路工程(一期)--金浦路交通信号系统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名称:漳浦县鹿溪南岸滨江片区道路工程(一期)--金浦路交通信号系统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800,000.00元
采购包1(漳浦县鹿溪南岸滨江片区道路工程(一期)- -金浦路交通信号系统):
采购包预算金额:1,8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614,232.75元
谈判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A02370200-交通管理设备 漳浦县鹿溪南岸滨江片区道路工程(一期)- -金浦路交通信号系统 1(批) 否 符合验收的合格标准。 1,800,000.00 工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必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执行《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报价响应的品目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节能产品: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规定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规定执行
四、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5-10-23 至 2025-10-28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163.com